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4年度、2025年度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第二批项目立项公示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5-09-12 15:00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4〕5号)《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5〕30号)《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5〕20号)等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二次申报,经严格审核筛选后确定第二批项目,现将立项项目主体进行公示。

一、202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第二批项目主体:

1.高港区爱梅梅家庭农场

2.泰州市高港区希韶家庭农场

3.医药高新区徐氏生态农场

4.泰州市高港区兴旺果蔬专业合作社

二、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第二批项目主体:

1.高港区祥光家庭农场

2.江苏泰州市得稻生态农场

3.医药高新区星源家庭农场

4.泰州市高港区关外农机专业合作社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2日-9月18日,如有异议,可向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处反映,联系电话:0523-86966156。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