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国有企业标准厂房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3-17 16:4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规范国有企业标准厂房租赁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结合我区实际,我办起草了《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国有企业标准厂房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3月21日前反馈至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3-86966067

电子邮箱:gggzb_assets@163.com。

邮寄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8号

邮编:225300

附件:

1.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区属国有企业标准厂房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政策解读.docx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