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5日-11月28日 。
公示期间,可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公示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公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区纪(工)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23-86966603
区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联系电话:0523-86966142
附件:2025年化肥减量增效先行区有机肥配套及分配情况.xlsx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