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参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汽车焕新促消费活动汽车销售企业的公告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5-09-08 16:19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落实省、市工作安排,促进我区汽车消费,经研究决定,拟开展2025年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汽车焕新促消费活动,现就参与汽车焕新促消费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开展遴选。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规、统计基本法规,经营状况良好的汽车新车销售企业及大型汽车经销商(4s店)。

2.依法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线下实体经营场所,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完善。

3.依法经营,缴纳税收和社保,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或严重失信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能够完整保存销售数据台账、交易明细等信息,满足统计、结算、审计相关工作要求。

5.承诺遵守活动规则。接受活动组织单位的指导,具备和主办、承办和合作机构对接的能力,活动实施前无法完成对接的参与企业取消资格。

上述条件需同时满足。

二、申报材料

1.汽车销售企业参与活动报名表及承诺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和企业银行账户相关复印件;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注意: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新车销售企业,将申报材料以纸质盖章形式,于2025年9月10日中午12:00前,报送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市场建设与运行处,高新写字楼919办公室)审核遴选(同步报送扫描件),区商务局将汇总入选企业名单并通过区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须知

1.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须做好汽车销售服务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2.入选企业须按照指导单位要求参加政策培训、报送数据信息,不配合的参与企业取消资格。

3.对入选企业参与活动进行全过程管理。如发现存在违规套利行为、“先涨价后补贴”等违规行为,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商务局,0523-86965015。

附件:报名表.docx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商务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