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5-05-19 18:59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要求,优化中小学幼儿园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机制,经研究,现决定开展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换届工作,面向全市遴选评审委员会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素养与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恪守学术道德,认真履行职责,无不良信用记录,业内认可度高。

2.专业资历要求:原则上应具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中级职称人员经审核可破格推荐。

3.履职能力:具有较为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且现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

二、推荐专业

1.中小学语文;2.中小学数学;3.中小学英语;4.中小学道法;5.初中物理;6.初中化学;7.初中生物;8.初中历史;9.初中地理;10.中小学音乐;11.中小学美术;12.中小学体育;13.中小学心理健康;14.中小学信息科技;15.学前教育。

三、推荐程序

1.人选提名:各单位对照条件择优推荐;

2.材料填报:被推荐人填写《泰州市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

3.审核报送: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及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于2025年5月23日前报送至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师资处);电子材料统一以“XXX单位中评委推荐材料+联系人手机号”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jyrcgzk6550@163.com。

四、注意事项

1.严禁推荐从事职称中介服务的人员;

2.推荐人员须服从评审时间安排及工作纪律;

3.推荐单位须对材料真实性严格审核,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推荐资格并通报;

4.联系人:曹亚峰,联系电话:0523-86936209,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新写字楼1711室。

附:

附件1:泰州市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doc

附件2:泰州市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信息汇总表.doc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