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商联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区工商联 发布日期:2025-05-21 09:47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区党工委(区委)统一部署,区党工委(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工商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28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积极部署整改工作

自接受巡察以来,对区党工委(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区党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宣传和统战部部长张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促落实,我联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依托党组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员参与,不等不靠,迅速开展行动。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确定整改措施98条,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和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9月29日,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巡察反馈问题产生根源,主动认领责任,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对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

区工商联对巡察反馈的43个问题和制定的98条整改措施,经过集中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问题39个,措施93条。其中按序时整改措施完成39个,5个措施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跟进学习不及时”问题的整改(问题1)。

(1)严格落实党组学习“第一议题”要求,充实理论学习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最新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政治学习的首要任务抓实抓好。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1次,安排“第一议题”学习19次。

(2)严格根据上级有关中心组学习要求制定单位的学习方案和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中心组学习同时做好学习记录。

(3)利用主席办公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2022年12月新修订的《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并做好了学习记录。巡察反馈后通过4次主席办公会全文学习。

2.关于“强三性去四化”有差距”问题的整改(问题3)。

(7)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的走访力度,特别是在“主席走基层”活动中,以走访小微企业为主,了解中小微企业实际发展情况。2024年全年共计走访企业160余家,其中中小微企业占比60%。2025年主席走基层活动,以走访中小微企业为主。

(8)“工商联云平台”正式发布上线,通过“工商联云”平台相应板块收集平台会员企业诉求。

(9)修订完善了工商联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即《泰州市高港区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人员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进行监督检查。

3.关于“工作定位有偏差”问题的整改(问题4)。

(10)工作中加强与区党工委(区委)宣传和统战部统战工作处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了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最新内容。

(11)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传达学习了相关统战工作会议精神。2024年4月7日组织传达学习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以及统战部长会议精神、2024年8月12日组织传达了石泰峰关于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文章、2024年12月17日组织传达了王沪宁在海南调研时强调的“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强大法宝作用”等要求。

(12)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统战工作要点制定了区工商联2025年度工作要点。

(13)通过与市委统战部以及市联沟通,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的意见》未传达到县、区一级,市工商联也未有相关文件,市委统战部相关文件也已被上级部门收回。

4.关于“专题研究服务民营经济较少”问题的整改(问题5)。

(14)2024年以来共计召开党组会议21次,其中2024年12月17日党组学习讨论:《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怎么看》;2025年2月19日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15)2024年,结合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及时出台促进“两个健康”发展的相关落实举措,主要做法:创新服务民营企业载体,探索实施全周期、全方位、全要素为民营企业赋能的“六企”(政策惠企、科技强企、人才兴企、金融助企、文化润企、法律护企)服务机制,帮助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5.关于“桥梁助手和民营经济人士之家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6)。

(16)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商会制度,实现班子成员挂钩基层商会全覆盖,并根据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开展了“主席走基层”活动,指导商会开展工作。

(17)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工作计划和区统战工作要点,在巡察反馈后,结合工作实际对2024年度工作要点进行了补充完善。2024年组织开展企业家沙龙、座谈会等共计7场次,分别是3月27日与泰州市纪监委联合举办“纪企直通车”企业家座谈会;5月24日与高港区检察院联合开展“护企安商、问需企业”座谈会;7月11日与医药高新区检察院联合开展“亲清护企、检企同行”企业家座谈会;7月24日与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医药高新区法院联合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源头治理座谈会;8月12日举办眼健康沙龙活动,10月23日举办“民营企业家大讲堂”活动;11月11日举办“药械企业风控策略与实践沙龙”活动。

(18)加强了与仲裁委和知识产权中心的沟通协调,2024年7月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召开泰州市知识产权纠纷源头治理工作恳谈会;2024年11月11日举办“药械企业风控策略与实践沙龙”活动,邀请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医药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宋晓亭等5位嘉宾,围绕反商业贿赂、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集中采购与挂网策略以及反垄断法等关键经营管理风险防控议题做了主题分享;2024年10月23日举办“民营企业家大讲堂”活动,邀请仲裁员孔德峰作“新《公司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二)影响民营企业的几个问题”专题讲座。

6.关于“教育培训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问题7)。

(19)按照组织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并征求组织部门意见,制定2024年度培训计划,全年共组织开展2次培训,分别是2024年7月29日至8月1日开展的“数智赋能、文化驱动、创新发展”民营企业家培训班和11月开展的商会会长和秘书长培训班。并将完成情况上报组织部门。

(20)结合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实际,2024年7月29日至8月1日开展的“数智赋能、文化驱动、创新发展”民营企业家培训班,参加对象做到大中小微企业全面兼顾。

(21)结合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实际,2024年7月29日至8月1日由党组书记带队赴浙江杭州开展的“数智赋能、文化驱动、创新发展”民营企业家培训班,参加对象做到大中小微企业全面兼顾,按照组织培训班的相关要求,提升培训的组织化规范化程度,主要领导作开班动员,建立学员手册。2024年11月由主席带队赴苏州开展商会会长和秘书长培训班。2024年12月17日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培训流程,准备好培训资料,培训结束后收集整理好相关台账资料。

7.关于“理想信念教育引领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问题8)。

(22)根据市工商联和区委统战工作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2025年度工作要点。将2025年工作要点融入执委会相关材料中,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市委、区委全会和“新春第一会”决策部署,紧扣促进“两个健康”主题,围绕“大抓经济、大抓产业、大抓项目”中心工作,聚力实施民营企业家领航赋能、营商环境护企助能、商会组织提质强能、机关作风优化提能“四大行动”,向“新”而行、以“质”致远,助力构建以“大海新晨”为标志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以昂扬状态和担当实绩为推进高新(高港)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并对2025年6届6次执委会的相关材料在工作例会中进行多次审议。

(23)通过公众号分享、开展相关活动,为全区民营企业家提供更多的学习内容,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随时随地学习,培育学习新风尚。利用“七一”等重要节点,组织部分民营企业家赴泰州市廉政教育基地和高港区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开展廉政文化进商会活动,进一步坚定民营企业家的理想信念。

8.关于“引导商会服务经济建设有欠缺”问题的整改(问题12)。

(33)2024年8月23日召开商会工作推进会,上海高港商会、苏州高港商会进行了交流发言。2024年9月28日南京高港商会联合南京泰州商会回乡举办义诊活动,2025年1月24日苏州高港商会回乡举办新春慰问困难群众活动。

(34)工商联公众号及时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坚定我区民营企业做强做大的信心,2024年全年通过公众号和走访宣传相关政策共计43条。

9.关于“思想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问题13)。

(35)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按要求制定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12条措施。

(36)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按2024年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并整理相关台账资料。

(37)按照相关规定要求,2024年度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2次、保密工作1次。

(38)2024年9月26日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了区工商联《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10.关于“正向舆情引导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问题14)。

(39)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各基层商会成立了区工商联舆论信息工作人员队伍。

(40)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泰州市高港区工商联网络舆情处置预案》。

(41)利用主席办公会和党组会等组织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和批示,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11.关于“意识形态保障力量相对薄弱”问题的整改(问题15)。

(42)根据保密规定,配备了一台专用涉密计算机。

(43)2024年9月26日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44)根据整改措施,制定了《泰州市高港区工商联网络舆情处置预案》,明确了各项措施和责任人。

(45)坚持正确媒体导向,依托“高港工商联”微信公众号,有力有效传播党的主张和声音,2024年全年发表相关信息167条。

(46)根据整改措施,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项措施和责任人,并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中,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12.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创新动能不足”问题的整改(问题16)。

(47)2024年9月26日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出现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问题17)。

(48)2024年12月17日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新完善的《高港区工商业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报销手续和流程,强化票据审核审批,确保了各项材料完备。

(49)2024年全年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票据送达后及时报账,杜绝了巡察中发现的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50)组织人员参加财政局举办的采购平台的学习培训,学习了(一)预算管理一体化、“苏彩云”平台操作讲解及答疑;(二)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及供应商质疑与投诉处理;(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及如何开展需求调查;(四)政府采购实操培训及答疑,严格按照学习内容规范使用平台,做好物资在政府采购平台采购的工作。

14.关于“超范围超用途支出”问题的整改(问题18)。

(51)2024年12月17日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新完善的《高港区工商业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支出范围,同时严把财务审核审批关,2024年未发生超范围超用途支出的现象。

15.关于“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19)。

(52)2024年严格执行新完善的《高港区工商业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机关所有人员均按要求办理了公务卡,并要求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全年未发生巡察中发现的上述问题。

16.关于“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问题20)。

(53)2024年12月17日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高港区工商业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区工商联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7.关于“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问题21)。

(54)根据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工商联采购、招投标等内控制度,即《区工商联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8.关于“合同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问题22)。

(55)利用每周工作例会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教育干部职工严格规范合同管理,确保票据资料要素齐全。

(56)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已与施工方联系沟通,结合工程合同,开具相应的票据后,结清全部工程款。

19.关于“无公函接待”问题的整改(问题23)。

(57)利用每周办公会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认真填写事前事后各类审批单。

(58)根据财务制度要求,严把票据审核审批关,确保各项附件材料完备,严格按照报销流程进行报销。

20.关于“超标准报销工作餐”问题的整改(问题24)。

(59)2024年11月7日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并于2024年12月17日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高港区工商业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2024年未发生超标准超范围用餐的情况。

21.关于“部分采购事项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问题25)。

(60)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采取询价、竞价谈判方式,进一步压缩宣传经费,2024年未与谈道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61)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载体加强对党的理论学习教育,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22.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26)。

(62)2024年巡察反馈后,所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均邀请派驻五组参加,在未安排人员参加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将会议议题和活动方案向派驻组报告。

(63)结合单位实际,召开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于峻沣同志提出了具体要求,王䶮同志作了讲话。

(64)按照要求,巡察反馈后共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会前积极沟通酝酿,开展谈心谈话,会上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优良作风,使每名党员干部认识到自己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每名同志积极表态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加以改正。

(65)2025年2月19日党组扩大会分别传达学习了省市区政府廉政会议精神、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党组书记提出明确要求,教育每名同志做到廉洁自律。

2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精力投入不够”问题的整改(问题27)。

(66)巡察反馈后,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均邀请派驻五组对工商联重大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

(67)巡察反馈后共召开10次党组会,派驻五组列席党组会议7次,并对工商联党组会议进行了指导。

24.关于“部分重要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问题28)。

(68)2024年12月17日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区工商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和《高港区工商业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25.关于“部分支出未经集体决策”问题的整改(问题29)。

(69)2024年12月17日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区工商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和《高港区工商业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70)结合工作实际情况,2024年12月17日党组会对新修订《高港区工商业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审议通过,并要求按照制度严格执行。

26.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问题30)。

(71)2024年12月30日组织党员学习了《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在党组(扩大)会议中,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7.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问题31)。

(72)根据《党组工作条例》规范了党组会议记录本,做到要素齐全,内容详实,分管负责人加强了督察指导。

28.关于“未按党章规定成立党的基层组织”问题的整改(问题32)。

(73)2024年8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向机关工委申请成立区工商联党支部。

(74)2024年9月根据机关工委同意成立支部的批复,按支部工作条例中的程序组建支部,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于峻沣同志当选为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并将选举结果报机关工委。

(75)支部成立以来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29.关于“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问题33)。

(76)2025年2月19日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了2025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今后将按照计划严格落实。

30.关于“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问题的整改(问题34)。

(77)根据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求,组织了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将资料报组织部。

(78)分管负责人对会议材料严格把关,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指出同志们身上存在的问题,每名同志对其他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认可,并表示全盘接受加以改正。

(79)根据要求,每名同志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并上报组织部。

31.关于“总商会党总支空转”问题的整改(问题35)。

(80)2024年12月17日对高港区总商会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改选并向区党工委(区委)“两新”工委进行了申报,区党工委(区委)“两新”工委2025年3月4日答复同意申请。2025年开展的主席走基层活动中,在基层商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等,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定发展信心。

32.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问题36)。

(81)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岗位,加强对自身工作的研究学习,认真开展各项工作。2025年在机关队伍中开展紧盯自身建设,聚力实施“机关作风优化提能”行动。

(82)联系公众号客服对微信公众号的地址进行更新,目前地址: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33.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问题37)。

(83)2024年11月18日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相关文件,并严格执行。

(84)按照全程纪实要求,健全会议记录要素,加强督促检查,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85)2024年10月14日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举一反三,避免在以后的干部任免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

34.关于“考察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问题38)。

(86)2024年11月18日会议组织学习《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87)按照规程要求写好干部考察报告,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全面。

(88)按规程对选拔任用人员进行任职谈话并做好记录。

35.关于“全程纪实材料不准确”问题的整改(问题39)。

(89)2024年11月18日会议组织学习了《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学习,并要求严格执行。

(90)积极参加“匠心讲堂”活动,做好对现任干部人事具体负责同志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提醒,分管负责人严把材料审核关,坚决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91)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核实各类选人用人资料,严肃认真对待全程纪实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可靠。

36.关于“个别干部任职清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40)。

(92)按照整改措施,2024年更新了干部名册和监督对象管理表。

37.关于“部分审计指出问题整而又犯”问题的整改(问题41)。

(93)2024年12月17日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三重一大”和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并邀请第五派驻组列席会议。

(9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大对票据审核审批力度,分管负责人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报销手续完善,做到附件齐全。

38.关于“部分上轮巡察反馈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问题42)。

(95)2024年分4次组织学习了《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更好地为民营经济服务。

(96)2024年12月17日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三重一大”和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并邀请第五派驻组列席会议。

39.关于“部分整改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问题43)。

(97)2024年12月17日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新完善的《高港区工商业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报销手续和流程,强化票据审核审批,确保了各项材料完备。

(98)组织学习新修订的财务制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格落实规定,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问题的发生。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谋划推进工作不主动”问题整改(问题2)。

(1)根据整改方案,按实际情况调整商会建设计划,组建生物美容产业链商会。目前已走访调研了亨瑞生物、扬子江海慈生物、博后智造、耀海生物、雅诗生物、瞳卫士、榕兴医疗等生物美容相关企业近10家;走访了区卫健委、新药申报服务中心、审评核查服务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和服务平台,以及12家有资质的中高端医疗美容机构;拟定亨瑞生物作为会长单位,亨瑞生物、扬子江海慈生物、博后智造、耀海生物、雅诗生物、瞳卫士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单位。下一步,我们将尽快召开发起单位会议,按序时进度推进生物美容产业链商会的组建工作。

(2)根据部门“三定方案”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做好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安排推荐工作。2024年推荐焦根亚、单进、薛霞雯为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推荐郭明、李乐为高港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3)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制定高港区工商联主席会议组成人员中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述职办法,即《高港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履职情况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2.关于“商会社会组织等级普遍不高”问题的整改(问题9)。

(1)2024年8月23日召开全区商会工作推进会,并邀请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处长陈春龙对基层商会人员进行评星工作的业务辅导。

(2)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督促符合评星的基层商会参加评星工作。下一步将根据2025年评星文件精神督促和跟踪好商会参加评星工作。

(3)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鼓励督促已经参加评星的商会参加更高层次的星级评定,向更高的等级迈进。

3.关于“指导商会协会合法合规发展还需发力”问题的整改。(问题10)。

(1)2024年8月23日,邀请各基层商会和异地商会会长等召开商会工作推进会,对商会注册登记、评星工作提出要求,并听取各商会意见。同时邀请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处长陈春龙进行商会登记工作辅导。利用“主席走基层”活动对相关商会的注册登记工作进行指导。目前电子信息产业园已经备案登记,明珠、凤凰、野徐商会正在注册登记中。

(2)根据时间节点,督促工商联所属基层商会按时参加年审,2024年登记注册的商会都已参加年审、通过率100%。

(3)2024年8月23日召开全区工商联系统商会工作推进会,布置高新(高港)籍高层次人才摸排工作,根据摸排情况进行了汇总;2024年11月23日赴苏州指导和督促在高港登记注册的苏州企业联合会进行换届,目前苏州商会已成功换届,上海商会换届正在筹备中。下一步将继续和上海商会加强沟通联系,指导商会尽快换届。

4.关于“推动商会扩面增量发展有欠缺”问题的整改(问题11)。

(1)按照整改措施,结合市联工作要点,按照市联实际工作情况在异地同步成立相应的异地商会,市联相关商会的成立还在前期调研阶段。下一步将及时跟踪对接市工商联,积极配合市工商联成立异地商会的同时组建相应的商会。

(2)2024年8月23日召开全区工商联系统商会工作推进会,开展在外高层次人才的摸排工作,并做好在外高层次人才的汇总工作,目前共汇总各类在外高层次人才348人。

(3)对2022年的相关经费进一步核实,严格按照科目、类别进行支出,相关经费的实际情况见2022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统计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与区党工委(区委)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下一步,区工商联党组将继续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和素质提升,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严格的要求,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1.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健全管理制度。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自觉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通过完备的工作制度、廉政准则和操作流程,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扎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

3.强化作风建设。继续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具体办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严肃各项纪律和规矩,打造“亲”“清”政商关系;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深化工商联系统改革工作结合起来,促进“两个健康”发展,为推进高新(高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工商联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