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接受报备的自主验收材料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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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港城路20号。
邮编:225321。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材料公示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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