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党工委(区委)统一部署,区党工委(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22日对团区委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整改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党工委(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港团区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政治标尺,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自觉担负起整改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增强政治意识,从思想根源上重视整改。区党工委(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团区委党支部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召开书记办公会讨论研究整改方案等,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11月13日,团区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查摆问题,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查摆,找出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统筹,落实整改责任到人。团区委成立了以团区委书记刘阳阳为组长、团区委副书记杨玲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过程中,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巡察整改组织推动,每月通过书记办公会、机关全体人员会议等定期调度巡察整改情况;团区委领导班子以及机关全体人员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即行即改,将任务分解细化,从严从实做好整改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推动整改落实落细。团区委对本轮巡察整改实施“挂图作战”,按照序时进度推进。6个月内集中整改总体进展情况良好,团区委针对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和制定的105条整改措施,经过集中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问题29个,措施99条。其中,按序时整改完成问题29个,其他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巡察整改以来,严格按照要求,在书记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上实施”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有关指示批示精神。
(2)修订完善《高港团区委机关工作制度汇编》,明确规定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全体人员在11月党支部固定学习日上学习,并按照要求在书记办公会上实施“第一议题”制度。
(3)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做到全面系统学。自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书记办公会12次。
2.关于“团干部理论学习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开展各类培训活动4场,其中2024年10月开展“高新•源菁谈”1场,2024年9月、2025年3月开展团员发展培训班共2场、2024年8月开展基层团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拓宽团干部眼界、树牢法纪观念、提升业务能力。
(2)在2024年8月的基层团干部培训班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团内规章等方面纳入学习。在2024年10月的“高新•源菁谈”活动中,增设团干部研讨交流环节,提升培训效果。
(3)定期在“高新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全面从严治团”专栏发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解读,截至目前已发布36篇。
3.关于“团员发展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已对巡察指出团员发展工作不严谨的有关学校团组织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在2024年下半年、2025年上半年的团员发展工作中,团区委在团员发展前,提醒各学校加强对拟发展团员年龄身份等基础条件审核,各学校按要求在对拟发展团员初审的基础上及时将拟发展团员个人信息报送团区委进行备案。
(3)2024年、2025年已专题召开2次团员发展培训会,就入团志愿书、纪实簿的填写与审核展开培训,提升各相关团干部团员发展的工作能力;2024年,对各学校团员档案模拟稿开展2轮抽检,正本开展1轮抽检;2025年截至目前已对各学校团员档案模拟稿开展1轮抽检;2024年下半年、2025年上半年,在团员发展期间,到相关学校开展实地抽检。
(4)2024年9月,2025年3月,团区委与区教育局联合召开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会议;团员发展过程中,团区委定期向教育局反馈团员发展工作情况。
4.关于“推优入党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经巡察反馈后,团区委一方面定期调度提醒“推优入党”相关工作,提升推优入党工作质效,发挥团干部在党团衔接中的主动性;另一方面通过定期在微信公众号中转发相关细则办法,提升团干部认识水平,并在“源菁谈”培训活动中邀请专业人员培训推优入党相关工作。
(2)经过与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的沟通,在新版《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及工作模板》中,已明确“推优对象为28周岁以下团员的,须经团组织推荐”的要求,并在党的发展对象环节中新增《共青团组织推优表》。经各直属团组织统计,2024年10月下旬至今共有29名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均经共青团推优,推优率100%。
(3)定期通过培训或重点工作部署等形式,提醒各团组织负责人抓好与党组织的对接,把握好“推优入党”各时间节点,协助组织部门抓好团员的推优入党考察推荐工作。
5.关于“团员违纪处理程序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转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及时提醒全区团系统学习,提升团干部业务能力。
(2)自2024年以来,开展团纪处分3次,均召开书记办公会讨论研究处分决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在书记办公会讨论决定后,进行规范发文。
(3)自2024年以来,开展团纪处分工作均已按照要求将团纪处分决定上报团市委,与团市委加强沟通联络。
6.关于“服务青年学子主动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1)依托泰州日系列活动新建四川、上海学子联谊会,更新本地籍学子信息库,目前入库学子达2379人。依托各镇街学子联谊会微信社群分享招聘信息、活动资讯等。
(2)依托高考季,联动江苏省口岸中学、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梳理准大一学子信息1087条,与驻区高中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3)自巡察反馈以来,梳理形成大健康专业等重点院校学子清单,由镇街做好联络接洽、跟踪管理。结合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提前了解重点院系学子返乡实践实习意愿,针对性开辟实践岗位,邀请参加返乡学子开放日活动,并现场推介返乡政策。2024年至今共有1602名学子报名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区情体验等活动。
7.关于“项目质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1)暑期实践活动启动之前,面向高校学子征集岗位意愿、并根据学子意愿面向全区企事业单位征集岗位,暑期实践共计征集岗位352个,上岗学子212人。在寒假实践活动启动之前,面向重点院校学子征集实践岗位意愿,并根据学子意愿定向征集岗位,寒假实践共征集岗位55个,上岗学子51名,报名率92.7%,实现双向匹配。2025年,已有序组织开展暑期实践的准备工作。
(2)联动南中医泰州校区、泰职等“志青春”志愿服务联盟,形成志愿服务供给清单43个;对接镇街村居团干,征集基层治理“点单”需求46个。优化资源匹配,实现服务清单与服务需求精准对接。
(3)每周两次筛选发布国内外重要时事新闻、产业资讯,促进交流;开展泰连锡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青商研学活动,组织青商企业家、青年科技人才赴无锡、连云港开展研学交流互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共通。协办并组织青年商会成员参与“月满中秋”人才元气局、“港”好遇见你、“青才夜校六点半”等人才活动,推动区内企业家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8.关于“‘濯清新高’随手拍活动市民知晓度和参与度有待提高”等问题的整改
(1)优化活动形式,每月开展濯清高新“进小区、进市集、进商圈”推广活动,提高活动频次,优化积分兑换机制,2024年总计推广次数超50场,2024年累计新增濯清小程序用户2907名,并开设濯清志愿者交流群4个、覆盖热心市民500名,了解群众使用建议和意见。
(2)做好“梦想小屋”后半篇文章,进一步跟踪“梦想小屋”少年的心理状况,了解小屋少年的心理咨询需求,组织开展爱心配镜、进军营、“暖冬行动”“圆梦微心愿”等关爱活动,依托高港麦田等青年社会组织加大关爱力度。
(3)强化部门联动,每月主题活动主动联合区社工部、区市监局、区邮管局,了解小哥需求,提升服务供给质效。2024年下半年,联合市人民医院、旋转木马理发团队等单位,丰富小哥服务日活动内容,优化提供中医诊疗、免费理发、电动车检修、亲子互动活动等服务。
9.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1)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并纳入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在2024年党建工作述职报告、2024年年度工作总结中明确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2)各直属团组织已按照要求每年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团区委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并在2024年末通过发文形式向区党工委(区委)宣传和统战部报告我委意识形态工作。
(3)已按照要求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组织中心组学习16次,交流研讨6次,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按要求落实学习内容。
(4)书记室成员已按照要求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上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同时根据实地调查情况,完成调研报告的撰写。
10.关于“网络阵地建设不强”问题的整改
(1)已梳理过往12345工单群众咨询的热门业务,在2024年11月开展的党支部固定学习日上,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重点学习。
(2)在2024年10月开展的“高新•源菁谈”活动中,邀请市委宣传部的专家对基层团干部开展网络舆情处置方面培训。
(3)在2024年11月开展的党支部固定学习日上,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重点学习12345工单的处理流程及相关业务知识。
11.关于“新媒体宣传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在2024年11月开展的党支部固定学习日上,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微信信息相关敏感词汇,提升全体人员对相关词汇的敏感度。
(2)加强公众号信息审核,目前所有微信信息的审核都已按照条线分管负责人、组织宣传条线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三级审核机制执行,有效防止新媒体发布内容不规范情况发生。
(3)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分别开展已发布信息“回头看”工作,提升规范程度。
12.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2025年年初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集中传达学习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定期在公众号“全面从严治团”专栏转发党规党纪、团内规章,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截至目前已发布36篇。
(3)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均由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展开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2024年通过举办“高新•源菁谈”、“对职思廉纪法课堂”、道德讲堂暨“亲语连廉”家风课堂等活动,以及在2024年中秋节、2025年春节、2025年清明节节前召开警示教育会,强化团区委机关全体成员及基层团干部廉政意识。
13.关于“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不足”问题的整改
(1)自巡察反馈以来,团区委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书记办公会12次、民主生活会2次,自觉接受监督。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程序,对荣誉申报、采购等重大事项增强事前报备、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2)做好常态化监督检查。坚持常抓常管,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集中传达学习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1次。2025年以来,通过在4月党支部会议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以及节前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等方式,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
(3)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均由主要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展开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确保应谈尽谈。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做好个人对照检查。
14.关于“关爱服务未走实走心”问题的整改
(1)目前已督促许庄街道将剩余的一套书桌与台灯发放到位,并做好签收工作;已适时对梦想小屋设施的完整度进行跟踪,对已损坏的物品,进行维修服务;在党支部固定学习日上,进行物资的发放、签收流程的学习。
(2)持续关爱困境青少年身心健康,组织开展爱心配镜、进军营等活动;联合公益组织全年走访梦想小屋,深入了解小屋青少年成长状况。
(3)组织公益组织、爱心人士、爱心单位等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微心愿”暖冬行动,对全区符合条件的一百多名小屋少年进行逐户的走访与慰问,了解小屋少年学习生活情况,并及时回应需求。
15.关于“工作记录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1)完善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决策实施等,规范会前准备、会中研究、会后记录和资料存档等办会程序,目前已正式发文,并且在全体人员会议上组织学习。
(2)自巡察反馈以来,已明确专人对会议内容进行整理,会议记录内容整理完毕后先交由书记室成员审核、确认,确保形成的记录与会议研究内容、决议一致,确保程序规范。
(3)自巡察反馈以来,已通过谈话提醒的方式,提醒相关工作人员,目前书记办公会会议记录字迹清楚,规范记录参会人员、会议地点、会议时间及讨论情况;会议记录形成后,无涂改现象。
16.关于“付款手续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1)针对付款报支手续,梳理形成报支注意事项流程清单,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财务业务知识专题学习。
(2)自巡察反馈以来,规范财务报支流程,定期调度指导,强化财务工作纪律,组织全体人员跟进学习最新业务要求。明确票据材料齐全、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逐一审核签字才可报支。
(3)自巡察反馈以来,规范物资发放流程,截至目前无现金发放记录,明确发放必须履行签收手续,佐证材料齐全才可以报支、存档。
17.关于“重复列支费用”问题的整改
(1)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财务业务知识专题学习,明确报支要求和流程,强调财务报支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财务报支在事前形成清单,报支前进行严格审核、比对,从源头上避免重复报支。与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升财务报销的严肃性,提高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的风险意识、规矩意识。
(3)定期开展财务报支情况“回头看”,确保报支手续闭环完整,做好资料存档工作。已对2024年财务报支情况“回头看”,无重复报支情况。
18.关于“先实施后决策”问题的整改
(1)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修改完善《高港团区委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并正式发文,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专题学习。
(2)自巡察反馈以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书记办公会,荣誉申报、人事考核、采购等重大事项均经过请示报告、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之后执行。
(3)加强项目预算审核,对同一项目的经费预算进行统筹,经决算后扎口统一报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对有关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提高财务报支风险意识。
19.关于“合同签署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向司法局、工会、妇联等单位学习了解合同规范要求,并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合同签署、三方比价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对疑点或执行程序进行答疑解惑。
(2)自巡察反馈以来,强化合同管理要求,明确合同签署的业务范畴、时间要求、比价流程、材料明细、履约管理等,明确合同签署、审核和保管责任分工。
(3)组织机关全体人员专题培训,对合同内容规范的几大要素进行详细讲解和明确,规范合同签订,并与有关责任人开展谈话。
20.关于“台账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
(1)自巡察反馈以来,已严格实行出入库登记管理,已对相关负责同志展开谈话。安排专人梳理形成出入库流程,统一拟定入库验收清单和出库登记清单,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出入库管理制度。
(2)已对所发包的采购项目档案资料及时进行归档整理。各部室具体负责各自条线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提高台账档案整理效率。
(3)已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在党支部固定学习日集中学习服务类商城采购规定、苏采云采购流程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并跟进学习最新业务要求。
21.关于“班子成员分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严格对照并贯彻落实三定方案要求,规范表述内设机构名称。自巡察反馈以来,未有随意自设内设机构的情况。
(2)2024年6月底已落实,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每名班子成员的分管职能部室,并正式发文。
(3)2024年6月底已落实,明确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行政、综合文字、机要保密、财务、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工作的具体分管负责人,并正式发文。
22.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结合工作实际,已修订完善团区委“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发文,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团费的列支和使用等事项需按规范程序上会讨论。
(2)已在书记办公会和全体人员会议上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三重一大”制度,截至目前,重大荣誉申报、民生实事工作进展、团费的列支和使用等事项均已按规范程序上会讨论。
(3)梳理形成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上会程序,提请书记办公会讨论的议题需提前计划统筹、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确定、提前扎口申报,禁止临时动议。同时,规范约定每月10日、20日左右召开书记办公会,提升计划性和严肃性。
23.关于“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机制有待健全”问题的整改
(1))2025年3月,已通过与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的形式,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推动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部署,落实每年专题研究青年工作和定期听取共青团工作汇报制度。
(2)2024年10月提醒各园区、镇街团(工)委做好共青团经费预算申报工作,根据2025年1月统计的预算申报和审批情况,各园区、镇街团(工)委2025年均有专项经费支持。
(3)组织全体中小学辅导员参加全国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承办泰州市少先队骨干辅导员培训暨专业技能展示活动;推荐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参加省市辅导员展示活动并邀请少先队工作专家、优秀辅导员帮助提升。高新(高港)少先队辅导员代表队获2024年泰州市少先队专业技能展示活动团体一等奖。泰州市高港实验小学李诗漫老师获江苏省少先队专业技能展示活动一等奖。
24.关于“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党组织书记每季度牵头召开1次专题会议,结合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2)通过开展“主题党日”“党支部固定学习日”等活动,充分发挥“青许高新”“濯清高新”“志青春”等现有青年工作品牌的作用,为产业链党建、新兴领域党建等贡献团建的工作力量,释放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3)目前已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共享使用党建活动室,并调整、优化党建园地布局布展。
25.关于“党支部未按期换届”问题的整改
(1)在党支部固定学习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针对党支部换届程序、选举办法等开展党务知识培训。
(2)自巡察反馈以来,已明确组织宣传部负责统筹、提醒党支部按期换届事宜,注重换届工作时效,严格做好党支部按期换届事宜。
(3)2024年5月已及时严格按照换届选举办法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进行讨论酝酿,规范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26.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通过深入谈心交流等方式,找准问题症结。
(2)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环节。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勇于自我剖析,营造敢于批评、勇于接受批评的良好氛围,会后在党支部记录本规范记载相互批评内容。
(3)自巡察反馈以来,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共青团品牌工作,每月规范制定主题党日方案,明确活动主题。结合“濯清高新”“志青春”等品牌工作,团区委机关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困境青少年关爱等服务工作。
27.关于“选拔任用公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已通过2024年9月党支部固定学习日组织开展学习,并重点强调要规范拟办任用公示文件,规范公示起止时间、完整公布基础信息、规范表述拟任职务。
(2)由于2024年巡察整改至今,尚未有人员提拔任用情况。目前已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在2024年9月的党支部固定学习日进行集中学习,明确公示时间要求;待有人员提拔时,将规范开展机关股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肃按要求开展公示。
(3)已在9月党支部固定学习日学习研究选人用人相关制度。加强对选人用人流程、重点环节的学习理解,规范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文件要求,强化对任用细节的准确理解和把握。
28.关于“全程纪实材料不准确”问题的整改
(1)已在9月党支部固定学习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业务专题培训,学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规范程序和流程环节,剖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纪实表》。
(2)已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在2024年9月党支部固定学习日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强调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后续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
(3)已指定专人负责,后续进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及时整理干部选拔任用档案,对于纪实材料逐人审核、逐项把关,确保全程纪实表是对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真实对应。对审核无误的干部选拔任用档案、纪实材料及时归档备查、妥善保管,做到不错、不缺、不漏。
29.关于“未定期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问题的整改
(1)目前上一轮巡察发现的“公文拟发不严谨,轻党建,团费收缴不规范”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2)已对本轮巡察整改实施挂图作战,定时在书记办公会上研究讨论整改进展情况,做到问题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已结合党支部固定学习日开展本轮及上一轮巡察“回头看”工作。
(3)根据本轮巡察整改和现实需求,重新编发内部制度汇编,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落实团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制定交接清单,确保业务顺利衔接。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团组织覆盖存在盲点”问题的整改
(1)目前五大功能园区均已建立团工委,配齐团工委班子队伍。团区委积极指导五大功能园区团工委推动非公企业团建工作,自巡察整改以来,联合开展了“中秋人才元气局”“新中有你”照相馆、“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等活动,不断增强青年的幸福感和融入感。
(2)已与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汇报沟通机关团工委书记配备事宜,与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了区级机关团工委书记的配备要求、履职要求等。下一步将与相关部门沟通,明确专人担任机关团工委书记职务,并指导机关青年开展相关的活动。梳理区级机关团组织基本情况,根据机关党组织架构调整机关团工委架构。
(3)卫健委、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已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换届、选优配强班子成员。
(4)团区委定期通过“智慧团建”系统摸排超大、空壳团支部情况,并督促相关团组织及时整改,抓好团支部整改工作。
2.关于“基层团组织队伍不稳定”问题的整改
(1)已督促提醒未明确团组织书记或团组织负责人为非党员、团员的相关单位,按要求配齐人员,下一步,将继续督促指导相关单位配优配强团干部队伍。
(2)已与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汇报沟通,已于2025年3月与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通过制度化建设,提高全区各层级团干部的配备率和在岗率。
(3)通过采购下发《团内规章汇编》、定期转发团务知识、开展“源菁谈”培训活动等形式,加强团干部处理团务的能力。平时注重加强对刁铺街道和明珠街道团组织书记的业务指导,如“智慧团建”录入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等工作的操作规范指导。
3.关于“团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一方面采购下发《团内规章汇编》,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全区团干部加强学习;另一方面,在全区基层团干培训班上,组织全区团干部学习《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2)已提醒指导各直属团组织严格按照要求按月足额收缴团费。已于3月初统计直属团组织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团费收缴情况。
(3)在收到上级下发的团费收缴通知后,我委将稳步开展团费收缴工作。
4.关于“团专属阵地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目前,已定期提醒并指导各团组织积极用好“青年之家”。下一步,将积极为青年打造青年学习、实践的活动阵地,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吸引青少年集聚,推动成为青少年日常及假期的活动阵地。
(2)一是与“CMC药城人才”“高新发布”等宣传阵地合作,在公布区内各类招聘信息时加入人才驿站政策推介,同时积极参加线下招聘会,在活动现场进行驿站宣传;二是通过召集开展座谈会的形式,向人才需求迫切的重点企业、相关的主管部门、园区、高校,推介青年人才驿站,提升青年人才驿站的知晓率;三是进行区内统筹布局,新增两家青年人才驿站,新增点位填补了电子信息产业园板块空白;四是联合区党工委(区委)人才办发布《青年人才驿站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运营质效提升,2024年服务来泰人才198天。
(3)已督促指导“青年之家”被占用的单位重新选址建设。下一步,将继续提醒、指导各园区、镇(街道)团(工)委围绕学习沙龙、主题宣讲、文体活动、婚恋交友等主题开展活动。
5.关于“宣传工作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根据制定的2024年宣讲计划,组织“红色青骑兵”讲师团成员开展宣讲,并进一步打磨讲师团成员讲稿,确保宣讲质量。
(2)一方面已在五四奖章荣誉申报工作中,积极摸排推报招商、企服等青年典型及团队。另一方面已通过微信公众号发表5篇“我身边的奋斗者”专栏。下一步,将继续对招商、企服等青年典型及团队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推广。
(3)2024年,我委的相关特色工作、重点工作信息被央媒、省媒推介30余次,其中被省级以上团内重要刊物采用10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团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将强化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绩效,确保全面完成巡察整改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团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将坚持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牵头抓好各项措施的整改落实。
二是进一步深化整改举措。对已整改完毕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在进行中的问题,各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责任,强化工作协调,带动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强化大胆闯、大胆试的精气神。
三是进一步提升整改质效。团区委将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把落实整改与推进中心工作结合,把落实整改与队伍建设结合,为青年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凝聚青年人才“青和力”,发挥青年人才“青力量”,切实推动共青团和青年人才工作提档升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23-86966062,邮政信箱: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809号,电子邮箱:ggyouth@126.com。
共青团泰州市高港区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