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党工委(区委)统一部署,区党工委(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6月6日至7月22日对区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29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整改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妇联党组在巡察整改期间,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 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与组织领导情况:区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39个问题和117条整改措施,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议,深入研究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定期检查整改进展,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整体把控。
2. 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整改第一责任人陈思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整改工作,主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方向。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解决思路和措施。带头落实整改任务,对涉及党组核心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等关键问题,亲自推动整改落实,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层层压实。
3. 6个月内集中整改总体进展情况: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区妇联党组整改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36个,措施108条,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3个,措施9条,未能按序时进度完成问题0个。在理论学习方面,“第一议题”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在组织建设上,“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取得进展,部分基层妇联组织完成换届;在作风建设和制度完善上,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项制度不断健全。但仍有部分工作如“两机”妇联成立、部分基层妇联换届收尾及挂职干部期满轮换工作等正在持续推进,区妇联将继续加大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区妇联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及其他重要会议的重要内容,促进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2024年11月22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并围绕过往落实过程进行“回头看”,深入探讨、研究细化落实举措。
(2)制定执行《区妇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修订完善2024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增加了《习近平走进百姓家》、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工作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
(3)推动“第一议题”制度执行常态化、规划化,2024年度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党组会议12次,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19次,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共组织学习相关讲话、指示127篇。
2.关于“学习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等纳入年度计划系统学习。同时,每月由办公室专人密切关注并收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内容,动态完善学习清单。
(2)全面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各类培训“第一课”制度,坚持集中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书面学习与实境课堂相结合,不断提升中心组学习成效。整改以来,已围绕习近平文化思想、党纪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等开展交流研讨3次。
(3)立足妇联职能,重点做好事关妇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妇联改革、推动工作落实等调研,形成《全面构建儿童友好空间体系》《深化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行动》等调研报告和提案建议5篇,并推动成果转化运用。
3.关于“党性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2024年度区妇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方式,2024年11月29日,区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妇女议事主题,前往姜堰天目山街道六尺巷李姥姥议事院等,开展现场研学和专题研讨,提升学习实效性。
(2)认真落实基层宣讲工作要求,通过“妇联主席讲改革”“妇女干部讲服务”“妇联执委讲履职”等形式,引领广大妇女群众坚定信仰、增强信心、激昂豪情。2024年11月14日、11月22日、12月26日,班子成员分别于区道德讲堂总堂、倡扬婚育文化新风活动现场、社会组织联合妇联成立活动场合,带头开展示范宣讲。
(3)支部每月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固定学习日学习,全体党员对照“四个合格”标准,结合本职工作,制定党员2025年度规划。
4.关于“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专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紧紧围绕擦亮提升“媖创未来”行动品牌效应,高质量推动巾帼科技创新,持续扩大科技女性服务深度和覆盖面,先后走进17家企业宣介科技女性发展支持政策,指导高港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出台强化支持专项优惠措施。
(2)动态管理科技女性数据库,积极对接医药园区、卫健委等,加大生物医药领域女性科技人才摸底建档,新建档65人。开设“奋斗的你最美”风采宣传专栏,在评选表彰和推优过程中注重加大科技女性群体比率,2024年度表彰的三八红旗手(集体)中占15%,陈蕾、何海蓉等5名女性获评全区“十大创新之星”,成功推荐葛言入选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理事,陈翠英在全省女科技工作者科创成果交流活动中作分享,让科技女性新典型在妇女同胞中起到较好引领示范作用。
(3)紧扣多样化暖心贴心服务目标,结合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联系职能,重点打造“贴‘新’予她”关爱品牌,设计“服务需求”调查问卷,联合村(社区)女书记联盟启动实施“安心晚接”、“巾帼家政”等生活服务,举办“汇聚巾帼‘她力量’ 税企共话新发展”座谈会、“爱在新高 情定未来”“浪漫七夕 玫瑰有约”等系列暖心活动,助力科技女性关心关爱氛围更加浓厚。
5.关于“工作指标争先进位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在2024年11月22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5年1月22日区妇联党员领导干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全体班子成员深入检视差距不足,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65条,达到红脸出汗、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效果。认真执行全员全程绩效考评,按照干部实绩,进行年度测评。
(2)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深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4年2月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召开妇女儿童专题工作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推进全区妇女儿童工作。2024年5月召开全区落实“十四五”妇儿发展规划相关工作推进会,积极联系重点指标相关部门,分析全区指标运行情况。2025年2月联合区统计局发出《关于填报2024年妇女儿童统计监测数据的函》,动态掌握指标完成情况,重点指标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等已实现达标。针对“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积极对接组织部、社会工作部推动妇女进村(社区)“两委”,在下一届基层选举及缺位补选中大力推进女性进班子,稳步提高“两委”女性成员整体比例,全力缩小比例差距。2024年该指标统计比例为11.93%。
(3)区妇联加大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力度,持续开展各种形式、各类专题的普法宣讲活动和维权服务工作。重视和加强基层妇女议事工作,建立妇女议事关联工作机制,打造“拾柴”“永葆‘妍’声”“香香汇”等特色议事模式,全年开展基层妇女议事活动近200场次。坚持“一户一策”,为14户困境家庭提供精准微关爱服务,相关服务暖心故事在江苏女性和莫愁杂志上推广发布。充分运用区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12338维权热线等平台,畅通妇女儿童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2024年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和法律援助申请98件次,回应率100%。聚焦家庭文明建设、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持续推进权益维护和安全守护“双护”课堂,创新打造“青警倾力•‘未’她护航”妇儿维权公益宣教项目。2024年共开展各类宣教活动、普法志愿服务104场次。
6.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
(1)扛稳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于2024年3月19日、12月27日分别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和分析研判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形成区妇联党组2024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及时报送区党工委(区委)。
(2)制定区妇联党组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已经督促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24年度党建工作、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
(3)修改完善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任务清单。坚持每月党组会固定听取、研析妇女维权接访情况,坚决维护妇女领域政治安全。推动《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成为妇联干部必学内容,制定区妇联2025年度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计划。
7.关于“网络宣传阵地作用发挥欠佳”问题的整改。
(1)强化网络宣传阵地管理,制定执行《区妇联微信公众号运行规范》,对发布内容、编辑流程、审核流程进行明确。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2)在微信公众号上积极发布群众可感可及可参与的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家庭教育活动招募等信息,切实为广大妇女在互联网领域提供信息便利。加强官微宣传力度,提高发布效果,2024年发布信息310条,浏览总量超6.4万人次。
(3)2024年7月4日,举办基层妇联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聚焦妇联干部新媒体素养提升,邀请专业老师就拍摄技巧、视频剪辑、组稿流程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鼓励和发动更多女性用融媒体的方式讲好高新高港女性故事。
8.关于“女性思想引领覆盖广泛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1)分层分类抓好女性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以“宣讲+服务”,结合上门入户摸排、重要节点关爱帮扶、平时接待来访以及“三下乡”服务集市等,通过发放宣传册、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强对特殊妇女群体、困境妇女经常性宣教。
(2)大力实施巾帼心向党引领行动,深化“巾帼心向党”“凤城巾帼讲堂”等系列群众性宣讲活动,举办“妇联主席讲”活动,聚焦巾帼典型推动打造“奋斗的你最美”“悦时光”等宣传载体,线上线下宣教近24场,覆盖妇女群众近万人次。
(3)建好用好三八红旗手(集体)、社区(村)女书记等妇建联盟合作机制,以巾帼志愿服务为抓手,互学互鉴、群策群力,承办泰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联盟“薪火传承她力量 凝心聚力促发展”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包括“蒲公英”爱心驿站、“陌上花开缓缓行”等各类特色联动服务。
9.关于“‘群众性’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调整优化区妇联班子成员和机关人员联系基层工作分工,制发《关于调整区妇联联系基层工作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联系安排、联系任务以及联系形式。2024年12月13日,班子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围绕挂钩片区年度入户走访、推动问题解决、深化成果运用等情况进行交流汇报,并就2025年区妇联联系基层工作重点进行部署深化。
(2)推动“做好困境妇女儿童和家庭关爱帮扶工作”作为区政府“关爱援助提级”的具体行动,列入民生实事督导落实。以“爱心妈妈”结对关爱行动为抓手,制定印发《深化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三色三心”牵手成长式工作品牌打造,常态化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全年累计开展“税务妈妈 与爱童行”“水韵祥泰 温馨陪伴”“心相伴 悦成长”“牵手成长 同心筑梦”等主题关爱帮扶活动38场次,惠及困境留守儿童680人次。
(3)研究制定《区妇联关爱帮扶资金使用指南》,2025年春节“把爱带回家 同心护成长”帮困资金全部实行电子化结算,并通过电话回访或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随机抽查核实。
10.关于“信访处置存在‘机关化’现象”问题的整改。
(1)修订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接待流程。按照省妇联12338维权服务平台信息录入要求,同步完善信访信息登记表,做到信息登记完整有效,落实跟踪闭环,并及时填写回访信息。对重要信访问题进行持续跟踪,成功协调区法院解决涉子女抚养权变更案件。
(2)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会、妇联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等,开展八字维权工作法、信访条例等专题学习和业务培训。每月党组会议听取和分析研判妇女儿童信访舆情处置情况。
(3)2024年11月21日,召开公检法司反家庭暴力专题座谈会,建立公检法司协调群,及时沟通解决有关妇女儿童的案件,进一步提升部门联合处置效能。
11.关于“妇联职责履行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1)2025年1月20日,邀请区政协提案委副主任戚斐斐对如何撰写社情民意类信息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升妇联干部、妇联执委收集与传递妇女儿童维权、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社情民意方面的专业能力,发挥好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2)深入打造“家”系列工作品牌,持续推进家庭工作与基层治理、清廉家风、全民阅读等中心任务深度融合。加强新时代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依托官微定期发布家庭服务、家教知识、交友联谊等活动信息,常态联动基层社区开展生活化、活动化家教指导和实践活动。依托“常玫瑰”文化品牌内涵和教育意义,发挥全区优秀阅读推广人的浸润作用,成立“玫瑰心语”特色家长学校和女性阅读推广人联盟妇联组织,以校家社联动方式促进家教服务更加就近就便、可感可及。紧扣“清风家话”主题,开展“幸福家庭亲子共游”“好风传家文化展”“清廉家书展播”等系列示范活动20余场,营造讲家训扬孝善倡和美的社会氛围。
(3)联合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全面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举办“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家教有法,护未成长”专题家庭教育指导,有力提升指导帮助工作质效。
12.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1)加强财经制度学习,2024年8月13日集中学习政府采购业务知识,10月25日集中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区妇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等政策文件。
(2)2024年11月14日,区妇联副主席王艳与财务报销人员刘佳莉进行提醒谈话,强调增强内控意识,保证内控制度的顺利运行。
(3)根据财政相关文件修订完善《区妇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明确采购、报销、审核流程,严格按照先审批后采购的原则执行。
13.关于“大额现金违规使用”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办理现金收支业务,除按现金管理规定可以支付现金外,一律采用转账或公务卡结算方式进行业务办理。
(2)2024年度,除按现金管理规定可以支付现金外,未产生其他现金支付。
(3)2024年11月14日,区妇联副主席王艳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大额现金违规使用”与相关责任人陈媛进行提醒谈话。
14.关于“慰问金未直接打卡到慰问对象”问题的整改。
(1)重视帮扶工作廉政风险防范,2024年11月14日区妇联副主席王艳与相关责任人刘佳莉进行提醒谈话。2025年春节慰问资金25.52万元一律采用电子化结算,全部打卡发放。
(2)2024年7月10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镜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7月17日,组织妇联全体人员、镇(街道)妇联主席开展“对职思廉”纪法课堂,党组书记给全体妇联干部上纪律党课《坚定信仰 践行党纪 奋进新征程共筑家国梦》,进一步引导妇联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3)严格执行《区妇联关爱帮扶资金使用指南》审核发放流程,2025年春节慰问帮困资金全部规范发放。
15.关于“活动计划、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做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跟踪问效,对重要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实时后续跟踪监督,确保工作落实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2)2024年省妇联下拨专项资金14万元,全部用于区内“一户一策”精准微关爱项目,2024年8月区妇联联合财政局开展“一户一策”资金使用专项检查,确保下拨资金专款专用。2024年11月14日,区妇联副主席王艳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活动计划、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执行不严”与相关责任人孙娅、陈媛进行提醒谈话。
(3)10月25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区妇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泰高妇﹝2022﹞23号)等文件,进一步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
16.关于“超范围慰问”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1月14日,区妇联副主席王艳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超范围慰问”与相关责任人陈媛进行提醒谈话。组织区妇联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区妇联兼职副主席何芬对相关案例进行解读和问题剖析。
(2)10月25日,组织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明晰慰问事项范围和标准。
(3)加强慰问费支出管理,严把慰问方案审核关,已无此类现象。
17.关于“超标准报支培训费、讲课费”问题的整改。
(1)组织全员专题学习《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文件,深入了解培训及会议费相关支出的标准、报销流程及所需佐证资料等,确保每位工作人员熟知并掌握。
(2)在举办相关培训前,严格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由分管负责人和财务报销人员对所需费用开展双重审核,以此确保费用支出合法合规。经核查,2024年共举办培训2期,共支付培训费9810元,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3)2024年,培训讲课费支出总计2200元,均严格按照讲课学时标准执行,且每笔讲课费支出均附有讲课人员资质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以确保费用支出的合理性与规范性。
18.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不够,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对区纪委印发的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第一时间进行全员传阅学习。2024年7月22日,传达学习全区重点民生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对妇联相关工作进行自查,部署深化。
(2)持续深化基层“妇女儿童之家”联络指导,将家庭教育指导讲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课堂、巾帼大宣讲等通过“你点单我送课”模式,将资源活动下沉,集聚阵地人气,全年开展送服务活动110场,受益群众3600人次。
(3)主动联合区级人社部门关注女性就业需求,在“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特别设立“妈妈岗”服务专区,提供相关创业就业政策咨询。2024年12月10日至14日,举办泰州市“巾帼共富”课堂家政技能培训班(高新高港专场),60余名农村妇女参加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
19.关于“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修订区妇联内部管理制度,对党组会议制度落实等进行了规范。
(2)12月27日以党组名义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重新发文。
(3)领导班子最新分工对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等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20.关于“‘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完善区妇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管理办法和区妇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党组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提前一天报纪检组备案并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组进行现场监督。
(2)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2024年11月14日,区妇联主要负责人针对巡察反馈“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事项”,进行集体提醒谈话,重申区妇联党组决策议事范围及决策程序。
(3)严格落实党组会议会前审签制度,明确机关部室需要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议题,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办公室汇总,报党组书记综合确定。
21.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已明确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反映会议真实情况,完整体现决策过程。
(2)严格落实党组会议会前审签制度,制用区妇联党组会议议题审批表。巡察反馈以来,各部室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会前均事先征求意见,履行上会审签程序,会议决定事项均编发会议纪要。
(3)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并在会议记录中进行规范记录。
2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定期组织学习区级违纪违法的通报,提升全体机关干部遵纪守纪意识。
(2)2024年3月19日、12月27日专题研究区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季度召开廉情分析会议。以执行力提升年为总抓手,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举办“亲语连廉”家风课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3)加强机关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执行力度,巡察整改和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部室负责同志均进行谈心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
23.关于“主动接受监督不够”问题的整改。
(1)区妇联重大会议、重点活动、“三重一大”事项均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沟通汇报,主动接受监督。
(2)党组会议“三重一大”议题及相关材料提前一天报纪检组备案并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组进行现场监督。
(3)已明确区妇联向派驻纪检组日常工作监督报备事项。
24.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不及时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1)加强纪律教育,对派驻纪检组要求报备的材料及时规范完整填写,主动接受监督。
(2)组织相关人员补填报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信息。
(3)班子成员分工文件、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有关报告、年度工作总结等均已及时报送派驻纪检组。
25.关于“未及时修订制度”问题的整改。
(1)已修订完善本单位相关财务制度,确保与新的财经法规和制度衔接一致。
(2)常态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财务采购、报销等文件学习。
(3)已严格按照财务报销手续、流程要求执行,确保手续齐全,流程清晰。
26.关于“内部制度条款矛盾”问题的整改。
(1)已修订完善《区妇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
(2)已对单位内部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3)明确办公室主任加强对内部制度执行的监督。
27.关于“部分制度‘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1)修订《区妇联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及时做好请销假登记。
(3)结合年度预算编制,制定办公用品采购年度计划。办公室已加强对办公用品采购的出入库管理,规范做好记录。
28.关于“组织生活被动应付”问题的整改。
(1)紧紧围绕“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工作思路,打造“贴‘新’予她”党建工作品牌,通过跨层级、跨行业、跨领域的“组组‘链’动”共建模式,提供互联、互动、互通的暖心服务,开创“党建+妇建”工作新局面。
(2)聚焦“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确定2025年度党日主题:讲规矩、重担当、强引领、树新风——巾帼聚力践使命 作风赋能促发展,解决党员在“四个带头”方面存在的问题,激励全体党员筑牢思想根基、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效能、转化工作作风。
(3)严格执行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及主题党日计划,推行“党建+特色活动”模式,探索“主题党日+实践锻炼”“组织生活+志愿服务”等新形式,2024年10月组织党员赴泰州舰艇文化园开展实践教育,11月14日举办“清风家话 廉润万家”道德讲堂。
2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规范做好相关记录,严格区分支部活动记录和中心组学习记录。
(2)区妇联党支部紧扣年度主题,从不同侧面和角度设计每个月具体主题,突出“对职思廉”“廉洁处方”等党性党纪内容,形成主题党日活动2025年度计划,严格按月执行。
(3)2025年1月,区妇联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均认真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学习,夯实思想根基;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找准问题差距;三是开展谈心谈话,筑牢思想防线。会上大家直面问题,坦诚交流,开展自我批评都能高标准、严要求,不护短、不遮掩,开展批评都能开门见山,中肯坦诚,实事求是,真心诚意地帮助同志,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相互教育、相互警醒、增进团结的效果。
30.关于“党员管理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1)组织党员定期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固定学习日等,每期安排党员交流分享成长感悟。党员按时交纳党费。
(2)按要求高质量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
(3)为退休党员订阅党报党刊,送学习资料上门。组织生活会前明确不方便到场的退休党员以书面形式参与组织生活会。
31.关于“妇联自身队伍活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组织学习《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按照要求对三名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2024年9月,对一名中层干部进行职级晋升。
(2)认真执行全员全程绩效考评,按照干部实绩,进行测评。
(3)结合月度工作例会开展“讲业务大家评”活动,每月安排1位部室负责人进行经验分享,学习交流周边地区特色工作做法。
32.关于“指导镇街妇联提高履职能力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电子信息产业园、凤凰街道、白马镇等围绕“三新”组织建设、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等工作走访调研,结合“妇联主席讲”活动,听取基层妇联心声,交流工作经验,形成上下贯通、联系紧密的局面。
(2)2024年7月4日、10月30日,分别举办两期基层妇联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班面向各园区、镇(街道)、机关部门和村(社区)妇联干部,累计培训160人次,有效推动基层妇联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提升。
(3)利用妇联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等契机,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等进行实务指导和现场教学,切实提升服务妇女群众、化解领域风险本领。
33.关于“各级妇联执委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深入落实“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计划,用好妇联干部执委网上课堂,举办基层妇联执委能力提升培训班共2期,培训内容涵盖理论课程、实操课程和履职分享,助力全区妇女代表执委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升履职意识能力。
(2)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区妇联执委“统联动优”作用的通知》,从执委参加活动、联系服务等方面明确工作责任,真正把执委“统起来、联起来”、让执委履职“动起来、优起来”。
(3)2025年1月20日,区妇联召开五届四次执委(扩大)会议,张静、耿娅娜、张红梅3位代表执委分享了立足岗位、多元履职的生动实践。同时,结合2025年全区妇联工作重点,启动实施镇(街道)妇联执委特色领办项目,形成一批小切口、实而暖、易参与、能落地的履职方式,从而激励带动更多代表执委积极、主动、创新履职。
34.关于“各考察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2024年9月11日,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流程。组织负责组织人事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区匠新讲堂组工干部培训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2)2024年9月,在区妇联中层干部职级晋升工作中,严格按照全程纪实和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3)明确办公室主任负责选人用人工作后半篇工作的管理,特别是材料的收集管理,确保流程规范、材料齐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文书档案资料进行专门归类。
35.关于“巡察整改不透不实”问题的整改。
(1)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主要负责人带头撰写、认真制定本轮巡察整改方案。
(2)2024年11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分别对上轮巡察整改存在问题进行专题剖析,确保反馈所有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3)已召开专题会议,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未发现未整改到位问题。
36.关于“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未有效建立”问题的整改。
(1)认真对照,以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区妇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2024年9月2日,成立区妇联巡察整改工作专班,11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巡察整改与推进“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全覆盖、实施爱心妈妈结对关爱三年行动、推动维权服务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破题攻坚,狠抓执行推进,推动问题从根子上得到解决。
(3)区妇联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着眼于常态长效,研究制定《区妇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区妇联微信公众号运行规范》《区妇联关爱帮扶资金使用指南》,修订区妇联内部管理制度、《泰州市高港区妇女联合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同时,着眼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 关于“改革创新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把积极推动妇联组织有形有效覆盖作为深化妇联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党建带妇建,推进“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区党工委(区委)深化改革要点和“两企三新”党建工作重点。同时,联合区党工委(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党工委(区委)“两新”工委共同制定推进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巡察反馈以来,灵活运用单独创建、行业统建、区域联建等多元方式,推动在已建立党组织的“三新”领域中,完成妇联组织的同步跟进建设超过50%。
(2)聚焦重点产业集群,指导成立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汽车产业、化学新材料、临港产业妇联组织,实现五大产业链妇联组织全覆盖。聚焦重点人群,先后成立外卖配送行业妇联、直播电商行业妇联、社会组织联合妇联以及阅读推广人妇联等,不断加强对新业态新就业女性群体的引领、服务、联系。
(3)下一步主动对接园区、镇街、社工部等部门(单位),以党建工作台账为基础,对辖区内“三新”领域妇联组织进行新一轮建档摸底。制定2025年度工作具体推进计划,细化任务举措。
2.关于“部分基层妇联组织换届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0月,结合基层妇联干部能力提升培训,我会组织部就如何做好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进行履职指导。
(2)建立全区基层妇联组织台账,动态了解组织建设情况,并做出及时提醒;完善“三新”领域妇联组织信息名录,目前全区共有三新妇联组织52个。对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等12家园区、部门以及三新妇联组织进行换届提醒,其中,泰州港经济开发区、沿江街道、胡庄镇3家已完成换届。机关工委因机构改革并入组织部,供销合作总社女职工总人数4人,以上单位不具备换届条件。
(3)下一步,指导华信公司、上膳源泰州农场、凤凰街道丽缘社、寺巷街道夕棠、康贝宠物、苏萨食品、郁金香大酒店等完成换届相关工作。
3.关于“挂(兼)职干部‘只戴帽、不履职’”问题的整改。
(1)创设条件,为挂(兼)职副主席参与区妇联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提供机会和平台。发挥兼职副主席资源优势,兼职副主席何芬推动区妇联、区法院联合创新打造“青警倾力 ‘未’她护航”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举办区法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积极组织专业力量为反家暴日、三八维权周等宣教活动提供支持。兼职副主席苏玮玮积极发挥优秀女企业家先锋模范作用,依托全市女企联平台,有效促进市区两级妇字号企业互动互促、资源共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2)已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和改进区妇联党组工作,经请示区党工委(区委)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区妇联党组成员。巡察反馈以来召开5次党组会议,党组成员参会人数均符合规定人数。
(3)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与组织部对接,推动区妇联挂职干部期满轮换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妇联党组将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聚焦尚未完全落实的整改任务,不断提升妇联工作水平,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1.紧盯未完成任务,强化整改落实。针对“两机”妇联未成立、部分基层妇联组织换届未完成、挂职干部期满轮换工作未完成等问题,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成效持续巩固。
2.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工作效能。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请销假、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巡察整改成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3. 强化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加强“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大干部培训和交流力度,通过组织培训、轮岗交流等方式,提升妇联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激发队伍活力。
4.深化妇联改革,增强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扩大妇联组织覆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妇联组织影响力和凝聚力。围绕妇女儿童需求,精准提供服务,深入开展“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工作,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与其他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6966064,邮政信箱: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809号,电子邮箱:tzggfl@163.com。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