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关于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区若干政策意见》(2024年度)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5-08-08 17:0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政府等有关工作要求,现对《关于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区的若干政策意见》(2024年度)提出修改意见,相关内容进行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9月8日之前将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电话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

此外,一并征求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如认为本文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具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效果的,也请向我单位提出。

通信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1号楼210室

邮政编码:225321

电话:0523-86981519

电子邮箱:292724381@qq.com

对《关于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区的若干政策意见》(2024年度)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将“一、支持农业园区提档升级”中明确的奖励资金用途修改为:“用于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认定、创建、重大基础设施与物质装备投入、科技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种业种苗孵化、智慧农业等”,删除“优质项目招引”。

二、将“四、支持富民强村帮促”中关于发展电商的行政村(涉农社区)的奖补内容调整为“对电子商务发展特色明显,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产品为主,电商销售达到一定规模、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涉农社区),择优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

三、删去“二、支持农业重大项目建设”中的“(1)对当年总营收首次突破2亿元的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2)对年内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项目,每个项目奖励建设单位1万元。”

四、删去“四、支持富民强村帮促”中的“(4)对于开展农产品、农产品加工产品网络销售且年网络销售在50万元-300万元的小规模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按年网络销售额3%,给予一次性不超过8万元的奖补,全区不超过5家。”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