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900017/2025-00018 | 分类 | 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 |
发布机构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28 |
文号 | 时效 |
为落实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关政策,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帮促政策有效衔接。根据《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实施方案》(泰农〔2024〕5号)、《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5〕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5年度居民防贫综合保障项目补助资金及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2月28日起-2025年3月10日止。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处反映,联系电话:0523-86966237。
附件:2025年度居民防贫综合保障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实施 单位 | 实施内容 | 实施 期限 | 资金规模(万元) | 绩效 目标 | 受益对象 | 联农带农机制 | ||
合计 | 市级财政资金 | 区级财政资金 | ||||||||
1 | 2025年度居民防贫综合保障项目 | 区乡村振兴局 | 项目实施对象:我区集中认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及动态监测新增对象等共计2951人,实施人身(健康)保险、财产保险和基金救助。资助标准:保险280元/年•人,基金50元/年•人。 | 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 97.383 | 48.71 | 48.673 | 不发生返贫事件 | 我区集中认定的低收入人口家庭及动态监测新增对象等共计2951人 | 兜牢防返贫底线,不发生返贫事件 |
2 | 项目实施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等共计12人,实施人身(健康)保险,标准225元/年•人。 | 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 0.27 | 0 | 0.27 | 不发生返贫事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等共计12人 | 兜牢防返贫底线,不发生返贫事件 | ||
合计 | 97.653 | 48.71 | 48.943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乡村振兴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