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党工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5月27日,区党工委(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寺巷街道所辖三野、小王、新港、新华、医药城等5个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党工委(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陈璐主持召开与寺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喻海峰的见面沟通会,会议传达了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精神。会上,陈璐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喻海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党工委(区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张根华及巡察组有关人员,寺巷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被巡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代表、离退休代表等同志出席会议。
陈璐指出,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巡察作为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是强化党内监督、完善巡视格局的现实需要,是推动中央大政方针一贯到底、到基层落地见效的重要抓手。寺巷街道党工委及相关社区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本轮对村(社区)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党工委(区委)决策部署上来。
陈璐强调,根据区党工委(区委)部署要求,区党工委(区委)第二巡察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针对镇街村居的职责使命,围绕“四个聚焦”,突出“关键少数”,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具体将做到“四个突出”。一是突出政治功能,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等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检查村(社区)党组织协助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粮食安全及耕地保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帮扶、惠农利民以及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政策要求是否落实到位;检查上一轮对村(社区)巡察和上级开展的村级集体经济审计、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同时还要坚持以下看上,将基层减负负面清单列入对村巡察监督重点,检查困扰基层干部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文山会海反弹回潮、数字报表层出不穷等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切实为基层干部“松绑”。二是突出经济功能,围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造血能力的办法、思路、举措,检查村(社区)集体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检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村级会计代理中心履职、村(居)监督委员会运转、集体资产处置管理、土地流转租金收缴等等是否正常、规范;检查是否强化集体决策,有效预防村级小微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廉洁风险。三是突出服务功能,重点检查村(社区)党组织是不是能落实好上级惠农利民补贴、特困低保等政策,是否能认真解决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是否利用职权便利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是否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化解群众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基层和谐稳定。四是突出组织功能,重点检查村(社区)党组织是否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班子内部是否团结协作、运转顺畅,党员发展是否规范有序;围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否能发挥领头羊的作用,党员干部是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民主决策机制执行是否到位,村干部队伍作风、纪律怎么样。加强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的监督,紧盯廉洁风险点、细化权力监督清单,着力发现腐败和作风问题,真正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陈璐要求,寺巷街道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区党工委(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区党工委(区委)第二巡察组将紧紧依靠寺巷街道党工委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同将这次巡察工作做深做实。
喻海峰表示,此次巡察是对寺巷街道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寺巷街道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充分体现了区党工委(区委)对寺巷街道的关心关爱。全街道上下要提高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严明纪律,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区党工委(区委)巡察组的工作;要履职尽责,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按时保质保量整改到位。同时,要坚持将巡察整改与推进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促发展,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街道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聚焦民生服务、社区治理、风险防范等重点领域,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切实以巡察整改实效践行 “两个维护”。
据悉,区党工委(区委)第二巡察组将对寺巷街道所辖三野、小王、新港、新华、医药城等5个社区开展为期40个工作日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为:0523-86813169,工作日每天接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接收短信手机号码为:18068901612;电子邮箱为:ggqwxcz03@163.com。同时在街道、各村(社区)设置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7月21日。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及相关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寺巷街道所辖5个社区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社区工作人员(含已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