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工作规定》《江苏省生态环境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和《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对照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环境整改要求,各责任单位精心安排,全力攻坚,按序时完成了相关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任务。第二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交办我区重点信访件和个性问题共计10件。其中中央重点信访件共1件,已完成整改;省重点信访件共3件,未完成整改;个性问题共6件,目前已经完成整改3件。现将已完成整改问题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各园区、镇(街)信访件和个性问题完成情况汇总表
第二轮央督重点信访件 | 已完成第二轮央督重点信访件 |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重点信访件 | 已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重点信访件 |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 | 已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 |
1 | 1 | 3 | 0 | 6 | 3 |
第二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重点信访件和个性问题已完成情况汇总表
案件类型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 牵头整改部门 |
第二轮央督重点信访件 | D2JS202203280067 | D2JS202203280067,泰州市高港区永安镇东夹港路1号,泰州伟业拆船有限公司,已列入关停企业名单,但目前仍在生产,无环评手续及排污许可证,无生产车间,拆船工序点位未建储水池,拆船过程产生的油水混合物直排长江边,使用洗衣粉处理污水,未设立固废危废仓库,拆船产生的油污、油泥用黄沙就地填埋,拆解过程产生的废气未经环保治理设施处置,直排外环境。 | 医药高新区(高港)生态环境局 |
第二轮省督整改任务(个性问题) | 第十五项 | 滨江工业园区VOCs高值问题被省政府挂牌督办,要求2023年排放量降低20%,今年第一季度却增长39%,区内企业储罐无组织废气污染面广量大。 | 泰州滨江工业园 |
第二轮省督整改任务(个性问题) | 第十六项 | 联美生物新能源公司未按要求淘汰氧化脱硝工艺,2022年臭氧发生器发生故障26次,氮氧化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 医药高新区(高港)生态环境局 |
第二轮省督整改任务(个性问题) | 第三十五项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15号)明确“严格控制区外非化工污水接入,特殊情况下如有接入,比例不得超过20%”,但滨江工业园区化工废水与园区外生活污水长期混合处理,2023年3月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接收区外生活污水占比60%。 | 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港区区委、区人民政府) |
注:具体整改情况请见附件
以上环境信访问题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13日)向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13日
受理单位(部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文明办
联系电话:0523-86981098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