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第二批)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12-16 16:54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工作规定》《江苏省生态环境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和《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对照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环境整改要求,各责任单位精心安排,全力攻坚,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交办我区环保信访问题共计49件,一般信访件46件整改销号由我区自行组织验收销号,目前已经完成整改销号39件(第一批已公示),剩余10件,现已完成7件,另外2件重点信访件由市生态办组织验收,还有1件重点件未完成。现将已完成整改问题的情况公示如下:

各园区、镇(街)信访件完成情况汇总表

园区/镇(街)

中央交办信访件数(件)

已完成中央交办信访件数(件)

省交办信访件数(件)

已完成省交办信访件数(件)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

3

3

4

4

电子信息

产业园

0

0

5

5

滨江工业园区

2

2

0

0

凤凰街道

8

8

10

10

明珠街道

7

7

5

5

许庄街道

0

0

2

2

口岸街道

3

3

2

2

寺巷街道

0

0

2

2

刁铺街道

3

3

2

2

永安洲镇

3

3

1

1

白马镇

1

1

2

2

胡庄镇

1

1

11

11

大泗镇

2

2

1

1

野徐镇

0

0

2

1

合计

33

33

49

48

注:具体整改情况请见附件

附件: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第二批).zip

以上环境信访问题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向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30日

受理单位(部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办

联系电话:0523-86967590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