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布日期:2024-09-27 10:59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规范推进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工作,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规定》的科学性,依据有关程序现予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通过邮寄信件、电话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26日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967484

电子邮箱:553778581@qq.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12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规划管理科)

附件1: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表 .docx

附件3:关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doc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分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