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专项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7-01 16:1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完善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体系运行效能,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组织编制了《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集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为期30天。

二、公示形式

网上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向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527599616@qq.com

邮寄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119号建设大厦(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

邮编:225321

联系电话:0523-89690165

意见和建议收集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

附件1:《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专项规划》主要内容简介.pdf

附件2:《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专项规》政策解读.docx

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