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体系运行效能,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组织编制了《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集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为期30天。
二、公示形式
网上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向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527599616@qq.com
邮寄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建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119号建设大厦(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
邮编:225321
联系电话:0523-89690165
意见和建议收集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
附件1:《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专项规划》主要内容简介.pdf
附件2:《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专项规》政策解读.docx
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