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部署,深化落实《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现按程序将《规划》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6日,为期30日。
二、公示类型:草案公示
三、公示方式: 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www.cmc.gov.cn)
四、意见反馈方式:对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gfqghgs@163.com)或邮寄书面意见至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分局规划管理科(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商务一号楼319,邮政编码:225300,联系电话:0523- 89690187)、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港分局规划管理科(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12号,邮政编码:225300,联系电话:0523-86910672)。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欢迎建言献策!
附件:
附件1:《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1.pdf
附件2:《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