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电子玻璃高端加工及先进封装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三期6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江苏光谱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光谱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租赁泰州医药高新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三期6号厂房,购置玻璃开料机、激光切割机、表面处理机、自动机械手抛光机、光刻胶覆膜机、PVD镀膜机等主要设备,建设电子玻璃高端加工及先进封装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电子显示玻璃200万片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南塘中沟。 (2)废气 本项目表面处理废气经水洗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化学抛光、蚀刻抛光废气、化学钢化废气、实验废气、废酸回收装置不凝气分别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CNC成型、研磨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调墨废气、印刷、烘干废气、纳米压印、固化废气、喷涂、烘干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危废贮存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全部废气汇总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AR镀膜、AF镀膜废气经镀膜车间内的FFU(风机过滤机组)高效过滤后无组织排放;废酸回收动静密封点、厂内污水处理废气及生产车间未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沉渣、废膜、不合格品、废磨头、废包装材料(塑料、纸等)、废镀膜渣(含废靶材)、纯水制备废弃物、废过滤材料、水洗塔沉渣、废切削液、钢化废渣、废包装材料(沾染化学品)、废抹布、实验废液、废试剂、废试剂包装材料、实验检测仪器清洗废水、废印刷网版(含沾染的油墨)、废掩膜版、废油、废活性炭、二级碱喷淋塔沉渣、污水处理废油、污泥、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沉渣、废膜、不合格品、废磨头、废包装材料(塑料、纸等)、废镀膜渣(含废靶材)、纯水制备废弃物、废过滤材料、水洗塔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给有资质的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切削液、钢化废渣、废包装材料(沾染化学品)、废抹布、实验废液、废试剂、废试剂包装材料、实验检测仪器清洗废水、废印刷网版(含沾染的油墨)、废掩膜版、废油、废活性炭、二级碱喷淋塔沉渣、污水处理废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