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1.江苏立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口泰路东侧、新阳路北侧三期标准厂房区G25栋6楼、8楼东侧 |
建设单位 | 江苏立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泰州泰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为满足市场需求,江苏立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同意(备案号:泰高新经信备〔2025〕2号),拟投资4000万元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口泰路东侧、新阳路北侧三期标准厂房区租用G25栋6楼整层2563.16㎡、8楼东侧1071.74㎡标准厂房(合计3634.9㎡)建设医疗器械生产项目。项目采购主要仪器设备160台(套),建成后形成年产气管插管10万支、密闭式吸痰管5万支、双腔支气管插管1万支、宫颈采样器200万支、自动染色机100台、切口保护套1万套、医用高分子夹板4万包、二氧化碳吸收剂6万罐、细胞保存液试剂盒10万人份、医用喉罩10万支、呼吸过滤器套装10万套、洁净服10万件、隔离衣20万件、医用帽50万只、医用隔离鞋套20万副、医用隔离眼罩30万只、医用隔离面罩30万只、病毒采样管100万支、一次性医用口罩200万只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生产、检验和环境消毒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和硫酸雾、氯化氢等,其中检验分析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环保通风橱收集、通风橱排风口活性炭过滤棉吸附后排放。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酸雾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应污染物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中氯化氢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各类生产废水拟经污水调节池收集、调节水质、水量后和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下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运营期主要高噪声设备设施为导管冲孔机、墨菲孔冲孔机、超声波清洗机、空调机组、环保通风橱等生产设备和公辅设施,主要设备设施噪声声级大体介于80~90dB(A)之间,为白天1班、每班8h运行。在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治理措施后,经预测项目投入运营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普通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纯水制备废弃物、普通废空气过滤器、不合格品和废留样样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其中普通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纯水制备废弃物、普通废空气过滤器、不合格品和废留样样品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单位处置。检验废弃物、检验废液、废培养基、废高效过滤器、灌装不合格品、废活性炭过滤棉、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
2.江苏翊博雷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手术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四期标准厂房区G51幢1层和2层东侧 |
建设单位 | 江苏翊博雷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泰州泰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为满足市场对相关手术医疗器械需求,江苏翊博雷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高新数备〔2026〕1281号),拟投资10000万元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四期标准厂房区G51幢租用1层和2层东侧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2749.41㎡建设手术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项目。项目建设组装生产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办公、仓储、检验、环保等辅助设施并采购主要仪器设备40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外科手术器械100万套、高分子管路产品20万件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和硫酸雾,其中擦拭和点胶固化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空调净化系统排风口活性炭过滤棉过滤后排放,检验产生的氯化氢和硫酸雾通过环保通风橱排风口排放;经通风扩散后,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非甲烷总烃、其他颗粒物、氯化氢和硫酸雾监控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各类生产废水拟经生产废水调节池收集、调节水质、水量后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运营期使用的主要高噪声设备主要是超声波清洗机、超声波焊接机等生产设备和纯水制备机组、空调净化机组等公辅设施,工作时间为白天1班、每班8h工作。在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治理措施后,经预测项目投入运营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纯水制备废弃物、普通废空气过滤器、废LED光源、普通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和废留样样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其中普通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和废留样样品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纯水制备废弃物、普通废空气过滤器、废LED光源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无尘布、检验废液、检验废弃物、废培养基、废高效过滤器、废活性炭过滤棉、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