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姜高路二期改造工程(泰顺路-阜溧高速)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高路二期(泰顺路-阜溧高速) |
建设单位 | 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
环评机构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姜高路二期改造工程(泰顺路-阜溧高速)主线长约3.56km,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80km/h,辅路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50km/h,姜高路老路改造(连接线)长约0.83km,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60km/h。工程内容包括路线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及管线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等相关附属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废水、涉水工程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等。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涉水工程施工影响范围有限,并且影响时间短,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营运期路面(桥面)径流污染负荷小,对沿线水体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及沥青烟气等。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洒水抑尘、道路清扫、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营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是汽车尾气,本项目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的机械噪声,通过设置施工围挡、夜间禁止施工、配备临时移动式声屏障,可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道路交通噪声,采用低噪声路面降低噪声源强,设置声屏障、密植绿化带、安装隔声窗可有效减小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各敏感点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室外及室内达标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泰州市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废弃土石方(含清淤污泥),优先回用于场地回填,剩余部分运至泰州市指定的弃土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