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口岸街道高永路东侧1-12幢 |
建设单位 | 泰州市特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泰诺(江苏)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泰州市特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7日,公司拟投资600万元在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口岸街道高永路东侧1-12幢建设橡胶制品生产项目。项目租用泰州正峰机电公司标准厂房,并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利用原有开炼机、密炼机、平板硫化机等9台设备,同时新增1台环保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吨橡胶制品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 项目密炼、开片、硫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置隔声门窗,厂区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废橡胶边角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破损布袋、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包装材料、废橡胶边角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破损布袋、收集粉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其中废橡胶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破损布袋、收集粉尘委托有资质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