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6-02-05 13:57 浏览次数: 字号:[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年产200吨高性能合金粉末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口岸工业集中区高永路东侧龙港路12号

建设单位

泰州市长珩金属粉末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泰州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租用口岸工业园区内泰州市瑞德服饰有限公司1000㎡的闲置厂房并购置中频炉、高压水泵、雾化打散分级机、筛粉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年产200吨高性能合金粉末。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配料、熔融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炉渣、废炉衬、废渣、废坩埚、破损布袋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单位处置;筛上物、不合格品、收集粉尘、截留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