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1、江苏鹏翎胶管有限公司新增热管理模块汽车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新增热管理模块汽车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大道37号公司 |
建设单位 | 江苏鹏翎胶管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泰州市泽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并研发出更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公司将投资23043万元,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区,不新征用地面积 ,通过购置注塑机、热板焊机、冷水机、质保检测等设备建设新增热管理模块汽车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52万套水壶流道板成品、288万套水泵成品、360万套水阀成品及252万套热模块总成件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注塑、焊接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脱水除雾+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15#、16#排气筒排放;在粉碎工序中产生的粉尘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17#排气筒排放。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15#、16#排气筒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相关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相关标准;17#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相关标准。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浓度限值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相关标准,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相关标准,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相关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定排废水、车间地面保洁废水、水喷淋塔定排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接管至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综合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格栅+集水池+一体化溶气气浮+二级水解+二级缺氧+五级好氧+沉淀)预处理达标后进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噪声 运营期所用设备主要为注塑机、热板焊接机、集中供料系统等设备。在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分类处置:剔除的金属嵌件、传感器、线束等非塑料杂质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售综合利用;纯塑料件粉碎回用;废料经粉碎后回用;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装置定期更换的废布袋、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塑料边角料为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污泥、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水质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
2、江苏锦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洗布工序技改项目
项目名称 | 洗布工序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许庄街道永平路240号 |
建设单位 | 江苏锦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锦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50万元,购置洗布机一套、烘干机一套,新增废水处理装置一套。本次技改不新增产能、不改变原有生产规模,仅新增洗布、烘干两道后整理工序,设计年洗布量100万米。项目建成后,能有效改善产品外观和质量,提升产品附加值。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不新增员工;洗布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接管至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及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2)废气 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 (3)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污水处理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给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