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4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6-04-07 09:21 浏览次数: 字号:[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部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二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及医疗机器人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开发区下属生物医药产业园三期标准厂房区G37幢标准厂房

建设单位

江苏天邦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泰州泰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天邦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开发区下属生物医药产业园三期标准厂房区G37幢标准厂房,其“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4月17日经原泰州市环保局泰环高新〔2013〕33号审批同意,项目一阶段于2016年1月22日通过原泰州市环保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泰环高新〔2016〕14号)。后因市场原因,公司于2024年申请破产并于2024年12月被现有大股东进行收购。在收购后,为满足市场需求和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高新数备〔2026〕346号),在现址内投资10000万元建设二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及医疗机器人制造项目。项目采购主要仪器设备98台(套),建成后形成年产二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100万件、医疗机器人20台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生产、检验和环境消毒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和硫酸雾、氯化氢等,其中检验分析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环保通风橱收集、通风橱排风口活性炭过滤棉吸附后排放。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酸雾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应污染物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中氯化氢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调节池收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运营期主要高噪声设备设施为超声波清洗机、封口机、水环真空泵、空调机组、空压机、生物安全柜、环保通风橱等生产设备和公辅设施,主要设备设施噪声声级大体介于80~90dB(A)之间,为白天1班、每班8h运行。在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治理措施后,项目所在标准厂房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同时项目所在地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普通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出售综合利用,普通废空气过滤器、纯水制备废弃物定期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单位处置;产生的检验废弃物、检验废液、废培养基、废活性炭过滤棉、废包装材料、废高效过滤器、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在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