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高精度推力球轴承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7号厂房一层 |
建设单位 | 泰州传瑞精密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泰州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泰州传瑞精密有限公司拟投资1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租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创新创业产业园一期7号厂房一层建设高精度推力球轴承生产项目,使用厂房面积约2749.83平方米。项目主要购置全自动热处理淬火生产线3条、全自动装球机装配线(带在线视觉自动全检)6条、精密注塑机3台、高精度高速冲床6台及其他配套生产设备,主要从事智能家电用高精度推力球轴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亿件推力球轴承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表面清理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深度处理,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相关要求。 2.废气 注塑成型、热处理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和氨等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15米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应采取密闭、加强通风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3.噪声 合理布局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3类标准。 4固废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边角料、研磨碎屑、除尘灰、废布袋和沉淀池废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防锈液、废润滑油、废淬火油、废活性炭和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管理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和台账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