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8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6-08-31 10:55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科

项目名称

年产6万吨功能性改性聚丙烯纤维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滨江工业园沿江街道钢材交易市场南侧、天银塑业东侧

建设单位

江苏海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海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在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滨江工业园沿江街道钢材交易市场南侧、天银塑业东侧建设“年产6万吨功能性改性聚丙烯纤维项目”(以下简称东厂区),项目用地29亩,建设厂房(含原料仓库和成品库)、附属用房、门卫室等共计13151.25平方米。购置螺杆挤出机、熔融纺丝机、卷曲机、纤维切断机等设备108台(套),自制熔融纺丝机、叠丝机、摆丝机等设备12台(套),建设安装生产线6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万吨功能性改性聚丙烯纤维的生产能力。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浸油槽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经气浮工艺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起接管至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纺丝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活性炭吸附浓缩+RCO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后上油、卷曲、热定型、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活性炭吸附浓缩+RCO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

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及时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合理布局,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敏感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过渡丝、废渣(含过滤网)、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油浮渣和油泥、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袋、过渡丝、废渣(含过滤网)、废包装材料定期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油浮渣和油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