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6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6-06-30 11:26 浏览次数: 字号:[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年产100万米玻璃纤维高透波新材料、10万件复合材料制品、2000套卫星通信系统设备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滨江工业园大健康新材料产业集聚区17号标准厂房

建设单位

泰州诺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苏万康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2026年诺盟新材料拟投资20000万元,租用大健康新材料产业集聚区17号标准厂房一、二层,新建实验室、生产车间、混合车间、复合材料天线系统装配车间,购置行星式搅拌器、混合搅拌釜、生产线等。项目建成后,年产100万平方米玻璃纤维高透波新材料,组装10万件复合材料制品,组装2000套卫星通信系统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搅拌废气、浸泡清洗废气、检测废气、涂膜废气、复合废气和固化废气,拟收集后经脉冲式滤筒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1#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项目废水防治措施切实可行,对周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双行星搅拌机、模压机、涂膜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振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除尘灰、废PE 袋、废PE 膜、废滤筒、检测废液、滤渣、检测废弃物、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乙酸乙酯废液、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除尘灰、废PE 袋、废PE 膜、废滤筒、检测废液、滤渣、检测废弃物、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乙酸乙酯废液、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