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6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6-06-15 13:45 浏览次数: 字号:[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药品制剂配套原料药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一阶段)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中国医药城郁金路8号

建设单位

泰州复旦张江药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公众意见表、报纸等形式开展。

1、2026年3月20日~2026年4月8日在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网址链接:http://www.jskzhj.cn/?pjllyj/605.html)。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6年3月25日和2026年3月27日泰州复旦张江药业有限公司在扬子晚报进行了两次公示。

3、2026年3月24日泰州复旦张江药业有限公司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4、2026年5月20日泰州复旦张江药业有限公司在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报批稿公示(网址:http://www.jskzhj.cn/?xyfxyj/619.html)。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泰州医药城郁金路8号的泰州复旦张江药业有限公司,项目分阶段建设,本次评价范围为一阶段,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8550m2原料药车间及配套公用工程、办公、仓储、质检、环保等辅助设施,新增采购搪玻璃反应釜、离心机、层析柱、冻干机、真空干燥机等主要生产设备32台(套),本项目不涉及现有工程的改建。年产自用AL原料药200kg和自用FZ-P001原料药5kg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工艺废气通过集气罩、管道等方式收集后通过1套“冷凝+碱喷淋+气液分离+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蒸汽冷凝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接管接入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排口。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1)采购设备时尽可能选用低噪音的设备;(2)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3)根据生产工艺和操作等特点,将主要动力设备置于室内操作,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对较高噪声设备则加装消音装置,或配备基础减振设施;(4)在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集中管理、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5)加强噪声防治管理,降低人为噪声。从管理方面看,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污染:①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渣、废吸附剂、废吸附剂、不合格品、废有机溶剂、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过滤器、空调初效过滤器、除尘渣、设备清洗废液、废气治理废液、普通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弃物、生活垃圾。其中普通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弃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进行托运处置,其余固废均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产生的所有固废均能得到处置,不外排。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