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6-01-23 09:47 浏览次数: 字号:[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年产30吨海藻酸钙纤维、80000㎡抗菌泡沫、3000万片三溴酚铋等生物功能性敷料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临港经济园龙港路南侧、新乔路西侧

建设单位

泰州市榕兴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泰州泰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泰州市榕兴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化妆品生产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高新数备〔2025〕1553号),拟投资24000万元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临港经济园龙港路南侧、新乔路西侧征用工业用地16185㎡新建年产30吨海藻酸钙纤维、80000㎡抗菌泡沫、3000万片三溴酚铋等生物功能性敷料项目。项目购置海藻喷丝设备、冻干机、发泡设备、涂布机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30吨海藻酸钙敷料、80000㎡抗菌聚氨酯泡沫敷料、3000万片三溴酚铋敷料、1000万片硅凝胶泡沫敷料、24000㎡胶原蛋白海绵、10000套SVF(脂肪间充质干细胞)提取装置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期酶解、超滤、发泡、涂布烘干、浸泡离心、晾干、精馏等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水喷淋+干式除雾+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7m高1#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开松、梳理、针刺等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7m高2#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检验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甲醇废气经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7m高3#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甲醇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甲醇有组织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氨和硫化氢经水喷淋+干式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4#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氨和硫化氢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非甲烷总烃、氨和硫化氢特别排放限值,氨和硫化氢排放速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氨和硫化氢标准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醇、氨和硫化氢排放;因排放量少,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其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醇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应污染物监控浓度限值,氨和硫化氢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氨和硫化氢厂界标准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自设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和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园区污水管网进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项目运营期主要高噪声设备设施为挤出机、空压机、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生产设备和公辅设施,主要设备设施噪声声级大体介于80~95dB(A)之间。在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治理措施后,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同时项目所在地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普通废包装材料、废离型纸、边角料、牛皮处理废弃物、废过滤材料、除尘灰、破损除尘袋、纯水制备废弃物、普通废空气过滤器、不合格品和废留样样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其中普通废包装材料、废离型纸、边角料定期交由综合利用单位回收利用,牛皮处理废弃物、废过滤材料、除尘灰、破损除尘袋、纯水制备废弃物、普通废空气过滤器、不合格品和废留样样品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检验废弃物、检验(清洗)废液、废培养基、废高效过滤器、废活性炭和活性炭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待鉴别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