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6年1月12日批复了江苏永投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年产340万件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关于《江苏永投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年产340万件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泰高新数批〔2026〕7号),2026年8月3日,江苏永投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关于注销《江苏永投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年产340万件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申请报告,提出泰州市永安洲镇人民政府于2026年5月征用鑫玛科技产业园4幢厂房,拟将其用于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导致企业该项目无法实施遂申请注销该环评批复。
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作出注销该环评批复的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6年8月6日至8月12日(五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0523-86960222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