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3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5-03-13 16:35 浏览次数: 字号:[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1、年产100万吨硫酸铵挤压颗粒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沿江通港南路9号

建设单位

江苏江农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江农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42480万元新建“年产100万吨硫酸铵挤压颗粒加工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61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000平方米,配备设备共计约250台(套),以外购硫酸铵粉料(主要来源于焦化、电厂、己内酰胺等企业符合GB/T5352020的脱硫副产品)为原料,经过物理挤压造粒加工后,形成年产100万吨硫酸铵挤压颗粒的生产能力。项目已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备案,备案号:泰高新数备〔2024〕492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槽罐车运至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雨水经雨水池收集后作为拌混用水回用于生产。厂区内不设置雨水和污水排口。

(2)废气

本项目北侧1#生产线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北侧1#生产线上料、破碎、拌混、造粒、分筛、冷却工序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DA002)排放;南侧2#生产线上料、破碎、拌混、造粒、分筛、冷却工序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DA003)排放;南侧2#生产线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噪声

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及时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合理布局,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敏感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润滑油、废油桶、除尘灰、破损除尘袋、生活垃圾。其中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破损除尘袋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