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6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5-06-19 10:08 浏览次数: 字号:[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高端药品制剂及配套原料药研发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健康大道南侧、亚虹制药西侧约150米

建设单位

卡文迪许(泰州)药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公众意见表、报纸等形式开展。

1、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7日卡文迪许(泰州)药业有限公司在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9日卡文迪许(泰州)药业有限公司在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2025年5月6日、5月7日卡文迪许(泰州)药业有限公司在“泰州日报”进行了两次公示。

4、2025年5月6日卡文迪许(泰州)药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二桥村、人才公寓等处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5、2025年5月28日卡文迪许(泰州)药业有限公司在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建设项目概况

卡文迪许(泰州)药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0万元,建设高端药品制剂及配套原料药研发生产项目。项目用地60亩(4000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38293平方米的原料药、固体制剂、水针制剂、口服液制剂等生产厂房以及与之配套的办公、研发、仓储、质检、环保、化学试剂暂存间、共用介质系统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制剂:依普利酮片6000万片、碳酸镧制剂500万袋、精氨酸布洛芬制剂500万袋、吗硝唑制剂500万瓶、己酮可可碱制剂500万支,配套原料药:依普利酮3吨、碳酸镧原料药10吨生产能力以及其它研发申报的原料药和配套制剂。该项目分期建设,本次评价内容为:年产制剂依普利酮片6000万片及配套原料药依普利酮3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原料药生产工艺废气、制剂生产工艺废气、质检废气、污水处理废气、危废暂存废气。其中原料药车间生产工艺废气通过设备管道密闭/集气罩等方式进行收集后通过1套“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质检室质检废气经环保通风橱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经1根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装置密闭收集后通过1套“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暂存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综合制剂车间固体制剂生产工段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过称量罩高效过滤器和固体制剂设备自带除尘器除尘后尾气最终通过生产车间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混合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接管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离心机、干燥机、粉碎机、制粒机、物料输送泵等生产设备及冷却塔、真空泵、空压机、冷冻水系统、风机、制水设备、水泵等公辅设备,噪声值约在65~90dB(A)之间。经采取多种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生产工艺废液(废反应母液、废吸附剂、废有机溶剂)、不合格品、过筛废渣、质检废液、质检废物、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废润滑油、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附着有毒物质的废包装材料、接触有毒物质的废过滤器、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普通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纯水制备废弃物、普通废空调过滤器委托一般固废处理企业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各种固体废物环境“零”排放。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