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瑞康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向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申请换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决定》(苏政发〔2017〕8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管理等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6〕51号)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五个工作日)。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