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3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5-03-10 16:40 浏览次数: 字号:[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1、江苏华创誉通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大动物实验动物房项目

项目名称

大动物实验动物房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泽兰路2号

建设单位

江苏华创誉通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泰兴市涛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拟投资1000万元,租用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厂区B栋第二层区域1367.4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实验动物(包括大小鼠、地鼠、豚鼠、兔、犬、猪等)药物及医疗器械安全评价检测服务200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大鼠、小鼠、地鼠、豚鼠动物饲养产生的氨气、硫化氢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FQ1排放;兔、犬、猪动物饲养产生的氨气、硫化氢和实验分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一起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FQ2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表1~表3中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一起接管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3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废垫料为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垫料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动物尸体、废实验器具、废活性炭、实验废液、生物安全柜废高效过滤器、灭活菌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江苏西典药用辅料有限公司药用辅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药用辅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中国医药城五期G123栋东侧

建设单位

江苏西典药用辅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淮安忘忧草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西典药用辅料有限公司投资3755.4万元建设“药用辅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在原有租赁厂房二层、三层、四层东侧约1000平方米(现处于空置)进行技术改造,建设生产车间、质检、动力、环保等辅助设施。新增采购配液系统、喷雾流化床干燥机、过筛机、离心机、湿粉碎机、结晶釜、三合一洗涤过滤机、湿法制粒机、微波干燥机、单锥干燥机、磐石粉碎机、过筛机等主要仪器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新型固体制剂用辅料4500吨(甘露醇2000吨、无水磷酸氢钙2000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500吨)。该项目已通过备案(备案号:泰高新数备〔2024〕186号),项目代码:2406-321203-89-02-83286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能力:200t/d)预处理达到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的接管标准后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园区官网一起进入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表 1 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新通扬运河。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雾干燥废气、包装工序粉尘、废水处理站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喷雾干燥废气主要是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喷雾干燥粉尘,采用“二级旋风+一级水喷淋”处理后,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表1中排放限值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包装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内包间高效过滤器收集处理(该工序在D级洁净区完成),本次环评不做定量计算;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氨和硫化氢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表2中排放限制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危废暂存间中危废量少且密闭暂存,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气体导出口排放,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废气产生,经自然通风扩散后,项目厂界颗粒物、氨和硫化氢浓度分别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3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表1中氨和硫化氢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及时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合理布局,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酒精桶、废试剂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弃物、除尘灰、废空气过滤器、污水处理污泥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