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普药原料7号车间改造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镇路以西、东联路以南、赵泰支港以东、长江大道以北 |
建设单位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公众意见表、报纸等形式开展。 1、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9日在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网址链接:http://www.jskzhj.cn/?pjllyj/354.html)。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1日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扬子晚报进行了两次公示。 3、2024年3月21日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4、2024年8月16日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报批稿公示(网址:http://jskzhj.cn/?xyfxyj/440.html)。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建设项目概况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慈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拟对原普药原料7号车间生产线进行改造提升,并对公用工程进行适应性改造,以满足新产品药物生产需求,本项目所有设备依托现有双层玻璃反应釜、玻璃反应器、搪玻璃反应罐、方形真空干燥机等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设备约84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76kg化学药品原料药(利塞膦酸钠10kg、米力农(新工艺)12kg、盐酸右美托咪定15kg、盐酸阿扎司琼30kg、唑来膦酸(新工艺)3kg、盐酸帕诺洛司琼1kg、盐酸法舒地尔5kg)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工艺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5m排气筒(DA016)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TVOC、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1标准;氯化氢、二氯甲烷、甲醇、乙腈、乙酸乙酯、丙酮、氨、甲苯、光气、氯苯排放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2标准,氨(排放速率)、硫化氢(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二氧化硫、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N,N-二甲基甲酰胺(DMF)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 项目有少量无组织废气产生,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氯化氢、光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7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甲醇、氯苯、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甲苯、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丙酮、乙腈、N,N-二甲基甲酰胺(DMF)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标准;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纯水制备弃水等,将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后,高浓度废水、高盐废水、难降解废水、高氨氮废水作危废处置,其他低浓度废水经综合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1)采购设备时尽可能选用低噪音的设备;(2)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3)根据生产工艺和操作等特点,将主要动力设备置于室内操作,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对较高噪声设备则加装消音装置,或配备基础减振设施;(4)在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集中管理、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5)加强噪声防治管理,降低人为噪声。从管理方面看,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污染:①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渣、废吸附剂、废有机溶剂、清洗设备产生的废乙醇、废乙酸乙酯、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过滤器、空调初效过滤器、除尘渣,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产生的所有固废均能得到处置,不外排。 |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