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刁铺街道界牌社区光伏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界牌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德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刁铺街道界牌社区光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界牌社区;
2.2建设规模:界牌社区办公楼120KW、界牌社区薛李厂房100KW分布式光伏项目;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元) | 计划工期 |
刁铺街道界牌社区光伏项目施工 |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656252.41 | 75日历天 |
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光伏组件、支架等进场后15日内付至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财政审计价的8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余款按财政审计价一次性付清。(提供正式发票,不计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三级(10kV以下)(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5)☑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至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2023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总装机规模150KW(含)以上已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或者EPC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提供已并网的相关证明材料,发票、银行收款凭证等原件扫描件)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及方式:请于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泰州市高港区港城东路88号南韵家园一期南门最东侧门面房2楼201室,江苏德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资料发送至vera123578@163.com邮箱。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 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人报名: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本人单位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5. 投标截止时间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7月1日14:30时。
递交地点:泰州市高港区港城东路88号南韵家园一期南门最东侧门面房2楼201。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泰州市高港区港城东路88号南韵家园一期南门最东侧门面房2楼201。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办法
7.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7.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8. 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8.1、发布媒介: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官网
8.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界牌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界牌社区二组88号居委会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5052406880
招标代理:江苏德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东路88号南韵家园一期南门最东侧门面房2楼201
联系人:王逸文
邮编:225300
电话:0523-86970666
传真:0523-86970666 邮箱:vera12357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