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科技示范主体培育项目物化补贴采购。
2.项目采购限价:最高限总价为人民币8.1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需求:
(1)电动打药机61台(功率不低于600W,车载悬挂式、可遥控、自动绕排管、防爆管);
(2)气溶喷雾器20台(背负式、容量不低于8L、喷雾量不小于50ml/min、雾滴大小可调节);
(3)以上设备参数为参考值,在保证使用效果的前提下参数范围经采购方论证同意可略微调整。
(4)需提供设备合格证等质量证明,并提供至少一年的质保服务。
5.履约期限及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将货物送至各镇街指定地点并确认无损坏等问题。
6.付款方式:货物全部送达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尽快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二、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递交相关要求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下午4:00,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一律拒收;
2.密封要求: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封面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下午4:30;
5.开标地点: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16号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西楼206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组成要求
1.询价响应函(格式自定,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时提供);
3.全套资质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信用声明等,每页加盖公章);
4.分项报价明细表(单价、总价、税费等);
5.售后服务方案、供货周期承诺、质保承诺书;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可不提供)。
五、评审办法及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在满足本公告及采购需求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有效供应商中,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有两家及以上相同,由采购单位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仅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比对,不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资质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参与评审排序。
六、其他事项
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拖延;
2.所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未成交供应商无补偿。
3.供应商对采购需求有疑问,可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陈鹏,联系电话:13921702090。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