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邮箱或线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30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74.6万元
4.最高限价:30%吡蚜·噻虫胺最高单价限价152元/kg;20%阿维·甲虫肼最高单价限价192元/kg,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采购需求:采购一批30%吡蚜·噻虫胺和20%阿维·甲虫肼,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6.供货期:接到采购人供货单后3日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是农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所投产品的农药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是农药经销商,具备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所供产品须具有相应的“农药三证”。
注:农药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农药登记证。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5.本项目无需缴纳询价保证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24日08:30至2026年7月28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泰州市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6号楼3层西侧
方式:将授权委托书(备注: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和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邮箱(673798280@qq.com)或线下完成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14:30
地点:泰州市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6号楼3层(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7月30日14:30
地点:泰州市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6号楼3层(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20号
联系方式:0523-869661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6号楼3层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1519523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