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社区2025年“一事一议”道路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口岸街道(临港经济园) 发布日期:2025-07-31 16:2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明社区2025年“一事一议”道路改扩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新明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奖补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明社区2025年“一事一议”道路改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口岸街道新明社区

2.招标内容:旧路拆除,铺设DN600波纹管,砌筑八字墙、出水口,浇筑15厘米厚C30混凝土路面等,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合同估算价:360651.14元

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并通过街道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65%,结算审计后按审计价付清。工程复审完成出具审计报告后,审定价的3%作为质保金,由施工方缴至村(社区)账户,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返还(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自工程完毕验收合格2年,质保期内所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维修,更换全部免费)(质保期无息)。注:中标单位需提供国家税务机构开具的合法发票,经招标单位审批后按财务规定支付工程款,如中标单位提供的发票非国家税务机构开具的合法发票或其他责任原因而产生任何后果,均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4)、5、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1日8时30分至2025年8月7日17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将下列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15295211286@163.com。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身份证、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受托人身份证、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支付宝账号:15295211286(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5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口岸街道办事处主楼6楼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新明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 1385286371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295211286 

监督单位: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口岸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