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地方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优化资金配置、催生产业动能,构建有利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创新生态。近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正式出台《产业重大技术创新“拨投结合”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拨投结合”项目落地提供政策支撑,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
《管理办法》明确,对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泰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的各类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采取“拨投结合”方式进行支持。先期以科研项目立项方式拨付研发资金,待项目获得市场认可和社会化融资后,前期投入转化为股权管理或退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设立产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拨投结合”专项资金,原则上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广泛遴选优质项目,帮助有可能产生颠覆性影响、填补国内空白的技术项目团队承担早期研发风险,大力提升产业化应用成熟度。
《管理办法》共21条,涵盖重大项目范畴、管理原则、资金来源、组织实施、权益转化等。项目经费由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泰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三方按1:1:1比例,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段拨付,研发合作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三方将以该《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为契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积极导入优质科创项目,助力地方加快构建以“大海新晨”为标志的现代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