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寺巷分局走进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大学生创业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专题培训。
培训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订亮点及其实施后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新规定进行详细讲解,特别强调自2024年7月1日起新设立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2024年6月30日前设立的公司,采取“3+5”过渡期规则,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将出资期限调至五年内,即最晚2032年6月30日缴足。
针对参训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工作人员逐一进行解答,现场气氛活跃,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各企业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本次专题培训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素养,推动企业快速适应和履行现行公司法律体系下的各种新形势、新要求,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