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快检(1月6日—1月12日)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1-17 18:58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2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快检室、农贸市场快检室、高校食堂快检室对蔬果类、肉类、水产类、其它类(豆制品、米面制品、干货及卤菜等)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项目有农药残留、瘦肉精、呋喃四项、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等。

本期,各分局快检室共检测237批次样品,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97.89%。农贸市场快检室、高校食堂快检室共检测1262批次样品,检出0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100%。

二、本期快检数据报告

在本期抽检的批次中,共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已在第一时间按照要求进行处置,具体通报如下:

1.高港区杏港超市,销售的芦蒿(2025.1.6),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检出为阳性,已下架处理。检测单位:大泗分局

2.高港区杏港超市,销售的生姜(2025.1.7),二氧化硫检出为阳性,已下架处理。检测单位:大泗分局

3.高港区马记百货店,销售的芦蒿(2025.1.7),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检出为阳性,已下架处理。检测单位:永安洲分局

4.华斯生活超市,销售的豇豆(2025.1.9),灭蝇胺检出为阳性,已下架处理。检测单位:刁铺分局

5.华斯生活超市,销售的金桔(2025.1.9),三唑磷检出为阳性,已下架处理。检测单位:刁铺分局

三、原因分析

农药残留(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在农业生产中一般用作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等。施用农药后一部分农药直接或间接残存于谷物、蔬菜、果品、畜产品、水产品中以及土壤和水体中的现象。部分农户缺乏正确使用农药的基本知识、大量用药,导致超标。

二氧化硫:在果干及果脯蜜饯类食品的生产过程中,经常会用薰硫法漂白,使其表面颜色靓丽,以起到促进干燥、防止氧化变色以及防腐等作用。熏硫过程会产生二氧化硫,如果不注意控制硫磺量,就容易造成二氧化硫超标。

三唑磷: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有机磷类广谱性杀虫、杀螨剂,无内吸性,但会深度渗入植物组织。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三唑磷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三唑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灭蝇胺:是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双翅目昆虫病虫害。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灭蝇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四、消费提示

选购场所。选购食用农产品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一般情况下,在市场显著位置都有“公示牌”,公示市场主办方及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及举报电话等信息。

选购种类。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为保持鲜活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

清洗食用。果蔬食用前要经清水浸泡后冲洗干净,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量。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加大抽检力度。避免过度集中抽样,均衡开展抽样工作,及时转换抽检方向,对食品经营各业态达到抽检全覆盖。

继续加大后处理力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严格按照《关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处置指导意见》进行处置。

继续加强信息公示。提高快检工作的有效性,快检数据实时上传,公众号每周公示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