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对象及条件: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标准: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3.申请流程: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后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社保补贴从单位申请当月起开始享受。审核通过的按季度发放至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