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同时打印出网上申报成功的《市场主体自主申报名称预留告知书》、《市场主体自主申报名称信用承诺书》(含名称查重清单)。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由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