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是指具有合法的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六十平方米以下、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但是不包括单位食堂和餐饮连锁企业分支机构。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自制裱花类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