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3.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聘任文件、培训考核证明;
6.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提供健康证明复印件;
7.如有以下情形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材料:
(1)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2)申请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温度调节设施设备需提供合格证明;
(3)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合法的生产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申请散装食品销售的,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应提交产品合格证明;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