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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5-05-06 10:45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劳动者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带薪休假?

答: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