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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5-12-26 16:14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政府享有著作权的文化产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可以收取使用费吗?

答:不可以。《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第15条规定,政府享有著作权的文化产品应当无偿用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将政府资助的文化产品无偿用于公共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