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121X/2019-00507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9-01-29
文号 时效
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城管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城管办 发布日期:2019-01-29 11:20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城管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年1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城管办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港区城管办综合科联系(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春港路城管大楼三楼;邮编:225300;电话:0523-86967611,传真:86967611)。

一、概述

2018年,我办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办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领导分工,明确责任科室工作职责,数字城管、各科室、中队大力协助,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高效开展。制定《区城管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是完善公开方式,在原有泰州市高港区城管办网页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高港微城管的作用,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府信息,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经审核统一发布。

三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全年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次,要求数字城管、各科室、中队均及时参加。培训中,详细讲解了《条例》的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的目录的有关要求等,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城管办2018年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1条,通过高港微城管公众号公开信息174条,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2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城管办不存在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城管办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单位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和改进,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发布信息数量较少、时效性把握不准、图片信息数量偏少、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后续我办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不断提高信息上传效率,继续加大工作指导督导力度,为服务对象提供更方便、全面的政府信息服务。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8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5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7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申请来源



1.党政机关


2.社会团体


3.企业


4.宣传媒体


5.科研院校


6.公民


其中:律师


科研人员


媒体从业人员


7.其他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办理信件数量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3800

(三)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移送相关文件、资料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