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1455/2024-241205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4-01-17
文号 时效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4-01-17 14:28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行政审批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加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聚焦宣传质量,紧抓制度考核。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项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实行落实信息采集报送责任制、信息报送审批制、重要动态信息反馈制三大制度,对信息的报送频率、内容的真实准确性及审批方式进行了明确要求,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撰写信息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信息宣传工作。

2.聚焦能力建设,组建宣传专班。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宣传质量,我局组建信息宣传专班,挖掘新闻线索,提升信息稿件报送质量,写好、讲好政务服务故事,凸显行政审批改革特色亮点,彰显一流政务环境。2023年,我局共计报送58条服务宣传信息,其中省级平台录用4条,市级平台录用20条。

3.聚焦平台建设,拓宽信息渠道。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我局的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动态及最新活动进行及时准确的公开。对进驻中心各部门事项名称、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容缺受理一览表等相关管理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中心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途径进行全面公示。另一方面创新推出政务服务便利码、泰州高新政务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让办事群众随时随地可以查询到各类事项的办事指南及线下办事窗口位置,拉近与企业群众距离,极大增加了政务服务信息获取的便利性。

4.聚焦依法依规,保障群众权益。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我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沟通,研究政策文件,组织专人答复。今年以来,我局收到4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按规定及时响应群众诉求,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2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2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

(二)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类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后台预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深入的梳理和分类,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完整、规范,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提高政务公开广泛性。定期维护更新既有平台信息的同时,探索构建更多宣传途径,充分利用“区级、镇街、社区”三级体系,不断加大对政务服务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